索引号 | null | 主题分类 | null |
发文机关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年8月24日 |
标题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临夏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临州办发〔2017〕231号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有效性 | null |
临州办发〔2017〕231号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临夏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1号)要求,经2017年8月11日州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临夏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马学礼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蔚 俊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成 员:马兴华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录 州财政局局长
马 健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维忠 州金融办主任
王晓林 州工信委主任
戴永华 州审计局局长
李自成 州司法局局长
薛书明 人民银行临夏州中心支行行长
肖燕群 中国银监会临夏监管分局局长
临夏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州财政局局长李建录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职责分工
临夏州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研究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政策,协调处理预算管理、限额控制、风险评估和预警等政策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和未来年度财政支出事项统计监测,研究协调处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临夏州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风险事件应对工作。
州财政局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承担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全州政府性债务日常管理、债务风险日常监控和定期报告,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等工作。
州发展改革委负责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和权限内项目审批,根据应急需要调整投资计划,牵头做好企业债券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州政府金融办负责按照职能分工协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配合开展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工作。
州工信委负责州属国有企业的债务风险防范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提出企业债务应急处置计划,牵头做好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州审计局负责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开展审计。
州司法局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机构等,协助建立全州政府性债务联合监管机制。
人民银行临夏州中心支行负责开展金融风险监测与评估,牵头做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维护金融稳定。
中国银监会临夏州监管分局负责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做好风险防控,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做好银行贷款、信托等风险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