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州府人〔2021〕3号
关于惠小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委任字〔2021〕8号文件精神,经州政府第131次常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研究,决定:
惠小朋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居志虎任州南阳渠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建勇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马寿龙的州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仙忠云的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田国忠的州南阳渠管理局局长职务。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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