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稳步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临夏州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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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临夏州各级人社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紧盯企业群众需求,强化主动精准服务,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部门职能,聚焦服务“小切口”,保障民生“大文章”,加大重大违法行为公布和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落实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机制,积极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科室和具体职能科室分工职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省、州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信用信息报告机制、监督检查责任追究机制。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差异监管为基础,逐步构建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的联合奖惩制度等。

完善制度体系,分级分类监管。按照《甘肃省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评价办法(2024版)》《甘肃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临夏州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临夏州内注册用工企业的信用管理,组织开展诚信等级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信用主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政策扶持,在市场检查等方面适当减少频次、降低比例,并在评优评先、评选劳模、招标、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选中予以支持;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不良等级的,进行信用提醒,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检查频次,依法追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有关责任并责令限期改正;对信用等级评价差的市场主体,视其情节依法处理、处罚,向社会曝光,实施联合惩戒,作为年度日常巡视检查重点监控对象。

加强社会公布,实施联合奖惩。严格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对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用人单位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用人单位依法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2024年全州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9起,将2家用人单位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及时推送发改、财政、住建、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有力保障了全州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开展专项行动,规范行业秩序。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专项行动,出动检查人员131人次,累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32家,劳务派遣机构59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68家,查处违反就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政违法案件99件。将10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11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纳入“红榜”,优先支持推荐;将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家劳务派遣机构和9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列入“灰榜”,责成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22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7家劳务派遣机构和20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纳入“黑榜”。

优化营商环境,实行告知承诺。在人力资源、民办职业培训、劳务派遣机构行政许可事项中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以容缺受理型为主要内容的许可事项。将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化评价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拓展人社领域信用承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升信用承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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