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川区金水湖、黑河张掖市高台县段、大夏河临夏州临夏市段美丽幸福河湖通过省级评价
省级评价会议
6月25日至7月1日,省河长办组织对金川区金水湖、黑河张掖市高台县段、大夏河临夏州临夏市段美丽幸福河湖进行省级评价。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程江芬出席评价会议并讲话。
程江芬指出,开展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是持续强化河湖长制、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的重要抓手,是巩固河湖治理成效、增进百姓福祉的具体行动,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擦亮水清岸美的“绿色家底”,精心绘就河湖安澜的“幸福画卷”,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程江芬强调,各地要坚定信心,守正创新,勇担河湖管护责任,不断完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河湖治理体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探索河湖管护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纵深推进河湖长制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工作。要统筹谋划,科学施策,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立起守河、护河、治河的责任网、制度网、监督网,全面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美丽幸福河湖。要真抓实干,提升成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与城市功能定位、空间发展布局相结合,持续推进河湖保护与综合治理,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金川区金水湖鸟瞰图
黑河张掖市高台县段
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评价组、专家组按照《甘肃省美丽幸福河湖评价办法》,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走访群众、座谈问询等方式开展评价,一致认为金川区金水湖、黑河张掖市高台段、大夏河临夏州临夏市段完成了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任务,治理保护成效显著,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达到省级美丽幸福河湖评价要求,同意通过省级评价。
大夏河建设段
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等单位(部门)代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地方相关单位(部门)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