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康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2-06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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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规定,编制《康乐县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康乐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康乐县南街24号,电话:0930-44213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康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要求,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规划计划、重点领域公开等涉及基层政务和群众利益相关政府信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22条,包括政府网站6219条,26个政务新媒体共转载发布信息21203条,通过村务公开栏、电子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52条。其中乡村振兴类信息7236条,涉及教育、科技、医疗、体育等民生事业类信息9568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好政民互动等群众诉求回应工作,2024年,共办理群众留言74条。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共办理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将属性认定纳入公文审签流程,在公文规范标注公开属性,对依申请公开的文件根据群众需求予以提供。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标定管理,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在起草公文时标注公开属性,对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网发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2024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稿件86条。经常性开展敏感词汇、错误表述、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政府信息排查工作,一经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发布信息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完善搜索功能,提高网站的易用性和便捷性;加强网站内容建设,确保信息及时更新,内容准确完整;优化信息发布形式,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发布数据、政策解读稿件,对政策文件提供下载功能;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保障

通过短信、电话、工作群等方式,实时对各乡镇、各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和需要主动公开的事项进行督促和安排。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责任。对照第三方评估季度监测报告开展自查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39

行政强制

32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