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傅家窑至苦水一级公路和 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期限的批复
甘政函〔2025〕10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你们关于《傅家窑至苦水公路和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及期限的请示》(甘交发〔2025〕44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等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傅家窑至苦水一级公路(以下简称傅苦公路)和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以下简称武仙公路)纳入全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具体如下:
(一)客车
(二)货车(含专项作业车)
(三)6轴及以上货车(大件运输车辆)
二、收费期限
傅苦公路和武仙公路收费期限均为20年,收费期限届满终止收费。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