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甘政发〔2025〕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持续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划定的甘肃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91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既要注重有效保护、夯实基础,又要注意合理利用、发挥效益,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一、古遗址(30处)
鹯阴城遗址(白银市平川区)
保护范围:以遗址所在城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0米。
师赵村遗址(天水市秦州区)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延伸600米至马家嘴,向西延伸600米至来虎沟,向南延伸120米至北山公路北边缘,向北延伸120米至二级台地北边缘。
程耳坪遗址(天水市甘谷县)
保护范围:东至三角地,南至陇海铁路,西至大湾沟,北至程耳坪三台地上。
圪垯川遗址(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
保护范围:东以218省道西侧为界,南以218省道通闫庄村道为界,西以东侧村路为界,北以218省道通往河李新村村路向东南延伸130米处为界。
宋家遗址(平凉市泾川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县级标志碑树立处为基点,向东延伸至遗址山根底农用路,向南延伸至遗址山根底S319(北大路)公路北沿,向北延伸至遗址沟沿,向西南延伸620米,向西北延伸580米。
苏苗塬遗址(平凉市庄浪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道路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南各延伸150米,向西延伸170米,向北延伸280米,向东南延伸95米,向西南延伸315米,向西北延伸300米,向东北延伸200米。
吴家川遗址(平凉市庄浪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延伸250米,向南延伸470米,向西延伸240米,向北延伸380米,向东南延伸520米,向西南延伸500米,向西北延伸200米,向东北延伸250米。
通边故城(平凉市庄浪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延伸230米,向南延伸400米,向西延伸190米,向北延伸250米,向东南延伸210米,向西南延伸360米,向西北延伸150米,向东北延伸250米。
苜蓿烽(酒泉市瓜州县)
保护范围:以烽燧东面和北面墙体为起点,向东、向北各延伸30米,以坞障南墙和西墙遗迹为起点,向南、向西各延伸30米。
瓜州坛城遗址(酒泉市瓜州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四周城墙外侧为起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老师兔城址(酒泉市瓜州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四周城墙墙基为起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敦煌南塞(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包括双墩子烽燧(1号、2号)、双墩子北墩烽燧、大坝图障城、大坝图5号烽燧(大湾)、博罗转井烽燧、青石沟烽燧、胡拉克特小城堡、长草沟东口小城堡、五个泉子沟口城堡、五个泉子3号烽燧(大湾)。
保护范围:以各烽燧或城堡的墙基、台体底部外缘为基线,四周各向外延伸50米。
西域城城址(酒泉市玉门市)
保护范围:以城址外墙基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骟马城城址(酒泉市玉门市)
包括西北、东北、西南3个部分。
保护范围:
西北部分:以本部城址墙基外缘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东北部分:以本部城址墙基外缘向南、西、北各延伸30米,向东延伸至崖壁。
西南部分:以本部城址墙基外缘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旱峡玉矿遗址(酒泉市敦煌市)
保护范围:以旱峡玉矿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1.7公里,向南、北各延伸220米。
西峰新城遗址(庆阳市西峰区)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500米至花儿滩东南沟边,向南延伸1200米至胡家咀西南沟边,向西延伸720米至胡家咀西北沟边,向北延伸1120米至花儿滩东北沟边。
韩滩遗址(庆阳市西峰区)
包括韩滩东组和韩滩西组。
保护范围:
韩滩东组: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0米。
韩滩西组: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265米至河渠茆东南中间,向南延伸170米至枣子山,向西延伸236米至枣子山,向北延伸300米至河渠茆。
万安苑故城(庆阳市环县)
保护范围:以城墙坡脚为基准线,向东延伸30米至万安沟,向南、西各延伸30米,向北延伸30米至万安沟与大沟的交汇处。
老虎咀遗址(庆阳市镇原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150米至桃渠壕,向南延伸300米,向西延伸150米至上平台,向北延伸300米至六洼山。
常山遗址(庆阳市镇原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65米至大坪,向南延伸50米至学校,向西延伸182米至油富沟,向北延伸200米至茹河。
寺科子遗址(定西市安定区)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0米,向南、北各延伸400米。
陇西堡子坪遗址(定西市陇西县)
保护范围:东至堡子坪社通社水泥路,南至秦青山道,西至缪家湾沟,北至台地边缘。
礼县西山遗址(陇南市礼县)
保护范围:东至山体断崖,南至塄坎村北山脚,西至西山梁顶山咀,北至西山梁山脊。
四角坪遗址(陇南市礼县)
保护范围:四周以夯土城墙外廓为基线向外延伸50米。
祁山堡址(陇南市礼县)
保护范围:以堡体山脚为界,东至潺水沟,南至堡址山脚,西至牌坊门,北至堡体山脚外3米。
盐官盐井遗址(陇南市礼县)
保护范围:以盐井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0米至院墙外墙,向东南延伸34.3米至院墙外墙,向西南延伸34.5米至院墙外墙,向西北延伸22米至院墙外墙角。
苏土司城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保护范围:以城址外墙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上湾遗址(临夏回族自治州东乡族自治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80米,向南、北各延伸140米。东北、西北以自然冲沟为界,西南以道路为界,东南以水泥路为界。
迭当什城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南侧城墙外墙墙基向南延伸30米,东、西、北侧至遗址所在台地的崖体边缘。
白石崖溶洞遗址(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
保护范围:以溶洞洞口为基点,四周向外延伸75米。
二、古墓葬(3处)
水泉子墓群(金昌市永昌县)
保护范围:以文物保护标志碑为基点,向东延伸80米,向南延伸320米,向西延伸110米,向北延伸80米。
包括青咀湾墓区、喇嘛湾墓区、岔山村墓区、马场滩1号墓、马场滩2号墓和长岭1号墓。
武威吐谷浑王族墓群(武威市凉州区、天祝藏族自治县)
保护范围:
青咀湾墓区:东、南分别至青咀村西侧公路西侧、北侧,北至通往旦马乡的公路南侧,东北至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标志,西南至通往旦马乡的公路和青咀村西侧公路的交汇处以西2000米,并以此点向南、北延伸,分别与前述两条公路相交。
喇嘛湾墓区:以墓群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北延伸200米,向南延伸70米,向西延伸270米至墓群西侧冲沟,向北延伸120米。
岔山村墓区:以慕容智墓中心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20米至山坡底部,向南延伸110米,向北延伸40米。
马场滩1号墓:以马场滩1号墓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延伸至山坡边缘,向北延伸至山坡顶部。
马场滩2号墓:东至墓东侧监控杆,南至南侧山坡边缘,西至西侧山坡边缘,北至墓北侧养殖场南墙。
长岭1号墓:以长岭1号墓中心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0米。
宇村墓群(庆阳市宁县)
保护范围:以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321米至李家庄村道,向西延伸72米,向南延伸290米,向北延伸243米至李家庄村道。
三、古建筑(16处)
兴远寺(兰州市七里河区)
保护范围:东、南、西、北至寺院外墙墙基为界。
红城山陕会馆(兰州市永登县)
保护范围:以外墙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平堡古建筑群(白银市靖远县)
包括灯山楼、蜂窝楼和贞节牌坊。
保护范围:
灯山楼:以外墙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米。
蜂窝楼:以台明外沿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米。
贞节牌坊:以牌坊踏步四周边缘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米。
庆寿寺文昌阁(天水市麦积区)
保护范围:东至庆寿寺院东侧外墙,西至台阶外3米,南至南侧围墙外3米,北至北侧围墙外3米。
洛门关帝庙(天水市武山县)
保护范围:东至东街村村委会大楼西墙,南至南侧通道北侧墙脚,西至重塑关圣帝君像碑座处,北至十王殿北侧巷道。
松涛寺大殿(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以寺院四周外墙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延寿寺大殿(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东至东侧院墙外10米,北至北侧院墙外10米,南、西以院墙为界。
陈春堡文昌阁及三官庙(武威市凉州区)
包括陈春堡文昌阁和三官庙。
保护范围:
陈春堡文昌阁:以围墙外墙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三官庙:东至东侧院墙外5米,南、西、北以院墙为界。
凉州李氏宅院(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以宅院围墙外侧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延伸10米,向西至居民楼东墙,南、北延伸至院墙外5米。
列四坝聚风楼(张掖市民乐县)
保护范围:以台基外沿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40米。
川口戏楼(定西市通渭县)
保护范围:东至戏楼东墙以东8米,南至戏楼南墙以南10米,西至戏楼西墙以西10米,北至戏楼前檐以北10米。
陇西县文庙棂星门(定西市陇西县)
保护范围:以台明四周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各延伸10米,向北延伸8米。
西京观大殿(陇南市文县)
保护范围:东至玉皇大殿东北侧外墙,南至玉皇大殿东南侧外墙与居民围墙外侧交界处,西至大殿后墙外侧,北至北侧厢房后墙外侧。
文县观音楼(陇南市文县)
保护范围:以观音楼台明为基准线,向东延伸4米,向南延伸6米,向西延伸7.5米,向北延伸5米。
老庄青羊寺(陇南市宕昌县)
保护范围:以山门台阶为界,向东延伸27米,向南延伸40米,向西延伸50米,向北延伸20米。
康县朱氏民居(陇南市康县)
保护范围:以民居四周围墙外侧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四、石窟寺及石刻(12处)
圣容寺六体文石刻(金昌市永昌县)
保护范围:以石刻为基点,向东延伸60米,向南延伸50米,向西延伸35米至西侧山脚下,向北延伸至石刻所在崖壁向北5米。
信猴沟岩画(白银市靖远县)
保护范围:以省级文物保护标志为基点,向东、西、北各延伸50米,向南延伸100米。
秦亭魏碑(天水市清水县)
保护范围:以碑刻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延伸10米,向北延伸2米。
白崖沟摩崖石刻(天水市武山县)
保护范围:以石刻为基点,向东延伸30米至贺岷公路西侧路肩,向南延伸52米至贺岷公路与西山山脚南端交汇处,向西延伸200米至西山山顶,向北延伸48米至贺岷公路与西山山脚北端交汇处。
罗汉洞石窟(平凉市泾川县)
保护范围:以10号四立柱大窟的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延伸300米,向西延伸740米,向北延伸至农用水渠南沿,向南延伸150米。
竹林寺石窟(平凉市庄浪县)
保护范围:以1号窟为基点,向东延伸40米,向南延伸80米,向西延伸70米,向北延伸60米,向东南延伸100米,向西南延伸50米,向西北延伸50米,向东北延伸30米。
鹅池洞石刻(庆阳市庆城县)
保护范围:东至柔远河西岸,西至环江河东岸,南至东南角楼南侧底部以南50米,北至田家城北城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东、西两河河岸距城墙超过50米的地段,以城墙底部外侧向外延伸50米。
安定寺石窟(庆阳市合水县)
保护范围:以石窟窟门左侧立柱为基点,向东延伸600米至龙王庙沟对面山峁,向西延伸500米至石窟所在山顶西面塬畔,向南至石窟正南1000米处沟底,向北至石窟正北1000米处山顶。
田园子石窟(庆阳市镇原县)
保护范围:以1号窟窟门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大云寺摩崖造像及狮子洞题刻(陇南市成县)
包括大云寺摩崖造像和狮子洞题刻。
保护范围:
大云寺摩崖造像:以大云寺摩崖造像投影为基点,向东延伸121米,向南延伸23米,向西延伸62米,向北延伸14米。
狮子洞题刻:以狮子洞洞口石狮子为基点,向东延伸7.8米,向南延伸5.7米,向西延伸7.5米,向北延伸15米。
成县仙人崖摩崖题刻(陇南市成县)
保护范围:以王康题记为基点,向东延伸60米,向南延伸20米,向西延伸30米,向北延伸26米。
首阳洞墨书题记(陇南市徽县)
保护范围:以洞口为基点,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8处)
兰州大学图书馆(兰州市城关区)
保护范围:以钟楼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45米至操场,向南延伸60米至西区体育馆北侧,向西延伸37米至图书馆西侧道路,向北延伸63米至天演楼南侧。
西北师范大学校门(兰州市安宁区)
保护范围:东至正门基座以东20米,南至正门基座以南5米,西至正门基座以西20米,北至正门基座以北10米安宁东路南侧路沿。
张一悟故居及墓(兰州市榆中县)
包括张一悟故居和张一悟墓。
保护范围:
张一悟故居:以故居四面外墙为界。
张一悟墓:以墓中心为基点,四周向外延伸15米。
嘉峪关酒泉航空站旧址(嘉峪关市)
包括航站区和生活区。
保护范围:
航站区:以指挥塔为基点,向东、南、西各延伸30米,向北延伸80米。
生活区:以建筑本体外墙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0米。
金川露天矿旧址(金昌市金川区)
保护范围:以露天矿坑体边缘为基准向外延伸50米。
虎豹口红军强渡黄河遗址(白银市靖远县)
包括黄河东岸、南侧山头机枪点和黄河西岸。
保护范围:
黄河东岸:以虎豹口雕塑为基点,向东延伸15米至304县道路边,向南延伸92米至304县道路边,向西延伸12米至河堤护坡,向北延伸115米至304县道路边。
南侧山头机枪点:以虎豹口雕塑东南56米处为基点,向东延伸5米至坎下,向南延伸25米至坎上,向西延伸4米至坎上,向北延伸25米至坎上。
黄河西岸:以虎豹口雕塑正西方264米处为基点,向东延伸12米至黄河岸线,向西延伸11米至227乡道护坡,向南、北各延伸100米。
大墩梁红军战斗遗址(白银市会宁县)
保护范围:东、西、北以堡墙外侧为基准向外各延伸3米,南以红军烈士墓南侧边界为基准向外延伸3米。
陇南机器局旧址(天水市秦州区)
保护范围:以建筑四周墙基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武威蝴蝶楼(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以四周墙体台沿为基准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10米。
红三十军指挥部旧址(祖师宫)(武威市凉州区)
保护范围:沿红三十军指挥部旧址(祖师宫)西南、西北墙基向外延伸3米,东南墙基向外延伸5米,东北墙基向外延伸10米。
梨园口战场遗址(张掖市临泽县)
保护范围:以战壕遗址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至临梨路,向西南延伸240米至林地边界,向西延伸190米,向北延伸230米。
红二十五军长征四坡战斗旧址(平凉市泾川县)
包括羊圈洼红军临时指挥部旧址、吴焕先烈士墓、四坡战斗遗址和红军渡河口遗址。
保护范围:
羊圈洼红军临时指挥部旧址:以红军楼为基点,向东延伸27米,向南延伸20米,向西延伸10米,向北延伸7米。
吴焕先烈士墓:以墓中心为基点,向东延伸50米,向西延伸40米,向北延伸30米,向南延伸至上山农用路北沿。
四坡战斗遗址:东、西、北至羊圈洼沟东沿、西沿和北沿,南至羊圈洼沟沟口处。
红军渡河口遗址:以汭河北岸百年老柳树为基点,向东延伸180米,向南延伸70米,向西延伸60米,向北延伸30米。
庆城北关三八五旅旧址(庆阳市庆城县)
保护范围:东至柔远河西岸,西至环江河东岸,南至东南角楼南侧底部以南50米,北至田家城北城墙底部外侧以北50米。东、西两河河岸距城墙超过50米的地段,以城墙底部外侧向外延伸50米。
抗大七分校大凤川一大队队部旧址(庆阳市华池县)
保护范围:东以第二排窑洞东侧外墙体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南以第一排(南)窑洞前墙体为基准,延伸至旧址前窑洞后墙处,西以第一排窑洞西侧外墙体为基准,向外延伸10米,北以第三排窑口为基准,向北延伸10米。
包家寨会议旧址(庆阳市合水县)
保护范围:东以旧址院墙为基准向东延伸10米,西以崖面为基准向西延伸20米,南以崖面为基准向南延伸20米,北至旧址道路北外沿。
太白起义旧址(庆阳市合水县)
包括李绪增酒坊和黄家砭战斗旧址。
保护范围:
李绪增酒坊:南至道路北沿,东南至相邻建筑,东北沿崖面向山顶延伸20米,西北沿旧址崖面向外延伸20米。
黄家砭战斗旧址:西至西侧道路外沿,南至列宁小学旧址,北至北院墙,东至崖面外20米。
关中苏维埃政府旧址(庆阳市正宁县)
保护范围:东至下坡水泥道路西边路沿,西至习仲勋旧居外墙向西延伸5.2米,南至水泥路北边路沿,北至最上层院落窑洞崖面向北延伸9.5米。
红一军团驻地旧址(庆阳市正宁县)
包括政治部驻地旧址、司令部驻地旧址、第一师师部驻地旧址和警备连、工农连、通讯队驻地旧址。
保护范围:
政治部驻地旧址:东至村道西侧,西至院落窑洞崖面以西8.9米,南至村民院落外墙,北至村民院落外墙。
司令部驻地旧址:东至村道西侧,西至村民入户道路东侧,南至村道北侧,北至T型院落北边界墙处。
第一师师部驻地旧址:东、西至相邻院落外墙,南至村道北侧,北至院落崖面以北向外延伸9.3米。
警备连、工农连、通讯队驻地旧址:东、南、北至院落沟边,西至城墙。
三岔毛泽东同志长征驻地旧址(庆阳市镇原县)
保护范围:以墙基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岷县红军长征旧址(定西市岷县)
包括红军医院旧址、岷州会议旧址、红军大学旧址、二郎山战斗旧址和中共甘肃省工委、甘肃省苏维埃政府旧址。
保护范围:
红军医院旧址:以院墙外侧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岷州会议旧址:以院墙外侧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红军大学旧址:以院墙外侧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二郎山战斗旧址:以战壕为基线,向外延伸50米。
中共甘肃省工委、甘肃省苏维埃政府旧址:以院墙外侧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毛泽东长征旋窝旧居(定西市岷县)
保护范围:以院墙外侧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5米。
刘伯承和汪荣华结婚旧址(陇南市成县)
保护范围:以旧址房屋门口为基点,向东延伸9.5米,向西延伸8.5米,向南延伸8.6米,向北延伸10米。
哈达铺红四方面军长征旧址(陇南市宕昌县)
包括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旧址、哈达铺游击队司令部旧址和哈达铺苏维埃政府旧址。
保护范围:
红四方面军三十军军部旧址:以院墙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哈达铺游击队司令部旧址:以院墙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哈达铺苏维埃政府旧址:以院墙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3米。
宝成铁路徽县黄沙河段(陇南市徽县)
保护范围:北至西河湾2号隧道口向北100米,南至旧109隧道口向南100米,东至嘉陵江对岸公路边沿,西以铁路中心线为基线向西延伸10米。
江峡洞天挂壁公路(陇南市徽县)
保护范围:以挂壁公路边界为基线,向东、西各延伸10米,沿挂壁公路北端点向北延伸10米,沿挂壁公路南端点向南延伸10米。
徽县酒厂旧址(陇南市徽县)
保护范围:以旧址中心点为基点,向东延伸80米至水泥路外侧,向西延伸90米至山脊末端,向南、北各延伸178米至水泥巷道外侧。
永宁区苏维埃政府及红十八师驻地旧址(陇南市徽县)
包括旧址院落和岳会英烈士墓。
保护范围:
旧址院落:以整体院落中心点为基点,向东、西各延伸48米,向北延伸39米,向南延伸30米。
岳会英烈士墓:东至陵园台阶底部,西至陵园后院墙,南至陵园南侧边界,北至陵园北侧边界。
红军长征缐家楼旧址(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
保护范围:以建筑本体墙基为基线,向东延伸2米至围墙边缘,向南延伸5米至南面房屋边缘,向西延伸5米至围墙边缘,向北延伸1.5米至围墙边缘。
六、其他(2处)
正宁城隍庙铁旗杆(庆阳市正宁县)
保护范围:以铁旗杆中心为基点,东至恩宠坊护栏外向东20米处,西至清官坊护栏外向西20米处,南北各至护栏外20米处。
陇蜀道(徽县段)(陇南市徽县)
包括青泥村吊沟碥道遗址、关坪山石碥道遗址、八渡沟栈道遗迹、“远通吴楚”碑、“玄天神路”摩崖题刻、马家梁修路摩崖题刻和八渡沟修路摩崖题刻。
保护范围:
青泥村吊沟碥道遗址:东至碥道本体东侧边缘外山体1米,南至玄天神路摩崖碥道南端点,西至古道本体西侧边缘外1米,北至远通吴楚碑保护亭北端点。
关坪山石碥道遗址:东至古道本体东侧边缘,南至嘉陵镇铁山村黑虞公路与古道交叉点,西至古道本体西侧边缘,北至青泥村吊沟社南桥头处。
八渡沟栈道遗迹:东至石硖内东侧通村公路护栏向东1米,南至石硖南出口向南5米,西至栈道所在石崖绝壁,北至石硖北出口向北2米。
“远通吴楚”碑:以保护亭边缘为基线,向东、南、西、北各延伸2米。
“玄天神路”摩崖题刻:东至摩崖本体山脚,南至摩崖本体南部边缘向南2米,西至文物保护台边缘向西1米,北至文物保护台山体边缘向北3米。
马家梁修路摩崖题刻:东至通虞关村小道向东5米,南至摩崖以南山体5米,西至摩崖上部山坡向西5米,北至断崖。
八渡沟修路摩崖题刻:东至临摩崖山溪以东1米,南至摩崖碣石本体以南5米,西至通村公路护栏文物保护碑安放处,北至摩崖碣石本体以北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