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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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办发〔2025〕20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行动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甘肃省打造全国区域性

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五大高地”,着力畅通成果转化“四大通道”,全力打造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甘肃力量。

主要目标是:2025年,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全国排名提升1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达到180亿元,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35人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60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达到525亿元,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挂牌交易科技成果500项。

到2030年,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进入全国前20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R&D经费投入达到280亿元,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40人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800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额达到800亿元,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挂牌交易科技成果累计达到3000项,高水平建成全国区域性科技创新及转化基地。

二、建设科技创新“五大高地”,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一)奋力建设西部地区重要的创新策源高地。

1.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稳定提高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在核科学、量子科学、冰川冻土等前沿领域部署基础研究,争取提出一批重要原创性理论和科学发现。加强目标导向性的应用基础研究,围绕动物疫苗、文物保护、寒旱生态、现代农业等特色优势领域,开展重点科学与应用研究。2025年,围绕重点领域实施重大应用基础研究项目20项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推进实验室体系建设。全面优化实验室布局,构建以全国重点实验室为引领,以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为支撑的多层次实验室体系。推进崖州湾国家实验室西北创新基地建设。配合做好第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评估,扎实做好新一轮全国重点实验室培育增补工作。整合种业创新领域优势资源,推进组建省种业实验室。加强科研条件保障和项目支持,推动省重点实验室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国资委)

3.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基于加速器的医用同位素药物研发平台、高端装备特种润滑与密封材料研发测试平台建设,争取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在甘布局建设。争取在寒旱农业、核技术应用、动物疫苗、地球科学等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建立省级创新平台基地“白名单”制度,推进省级创新平台清理规范和优化整合。推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工作,布局建设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强兰白两区创新政策改革试验,全面提升创新资源聚集、辐射和带动效应。(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政府国资委)



(二)加快建设西部地区具有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创新高地。

4.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以石化化工、冶金有色、装备制造、现代寒旱特色农业等传统产业为重点,实施一批“强链”“升链”重大科技项目,研发关键核心技术,推动技术、工艺、设备、产品的“链式”突破与迭代。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2025年,形成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30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国资委)


5.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聚焦新材料、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核产业、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实施一批“延链”“补链”重大科技项目,突破和转化一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技术和前沿跨领域技术,提升酒嘉新能源装备制造、金昌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庆阳多能互补等重点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能源局、省文旅厅、省政府国资委)


6.前瞻布局未来产业。瞄准国家战略需求、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统筹做好原创技术、底层技术攻关和产业标准研制,推动绿色氢能、新型储能、核技术、量子科技、商业航天等前沿技术应用及产业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能源局、省政府国资委)


(三)着力建设西部地区具有引领力的创新主体汇聚高地。

7.加快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在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鼓励骨干龙头企业牵头重大科技任务,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战略产品,成为产业链链主和创新链链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药监局、省政府国资委)

8.发展壮大科技型企业。接续开展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加力实施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三年培育壮大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不断涌现、梯次进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在北交所、科创板上市。2025年,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18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甘肃证监局)

9.加快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加强“双一流”与“1+4”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和“四新”特色高校建设。引导省属高校结合发展需求,优化学科设置和规模,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建设国内同类院校中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10.持续提升科研院所创新能力。支持在甘国家科研机构开展高水平研究,加强与省属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在重离子治疗、寒旱生态、动物疫苗等领域形成紧密配合的创新梯队,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引领区域发展能力。优化省属科研院所职责定位和核心任务,分类明确支持措施,“一院一策”推进科研院所改革。(责任单位:省委改革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全力建设西部地区具有吸引力的科技人才集聚高地。

11.稳定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团队。推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等项目组织模式,赋予高水平科技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和资源调度权。加强省拔尖领军人才培养选拔,提高企业专家入选比例。在重大攻关任务中,遴选具有战略科学家成长潜质的复合型人才,围绕团队建设、项目承担、平台搭建等给予稳定配套支持。培养卓越工程师、陇原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2025年,柔性引进战略科技人才和科技领军人才20人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12.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进一步完善青年科技人才发现、选拔、培养、使用机制,开展青年科技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减轻非科研负担,加强科研机会、条件、时间保障。加强关键领域人才培养储备,支持在站博士后、在读优秀博士生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担任关键科研岗位、负责重大科研项目、承担重要攻关任务。2025年,科研项目中4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13.持续拓宽招才引才渠道。推行“带编入企”等引才用才方式。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交流合作关系,柔性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的科技人才。落实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事后备案制,通过“一事一议”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科研条件和支持政策,柔性引进一批人才。(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14.不断完善科技人才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包抓重点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制,落细各类科技人才在薪酬待遇、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激励保障政策。健全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加大科技人才激励力度。健全人才创新容错试错机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



(五)积极建设西部地区具有影响力的开放创新高地。

15.大力推动区域科技创新合作。健全兰白两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跨区域协同创新机制,深化与上海张江高新区结对合作,推进平台共建共享、人才共引共育。深入实施“科技入陇”行动,探索科技招商联盟等政策试点,推动科学家招商、重大平台聚智、标志性成果引强。加强区域创新力量布局,明确市州主要创新功能,推动创新资源相互衔接支撑,共同建设创新走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

16.持续深化央地科技创新合作。持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战略合作,建强用好中国工程科技发展战略甘肃研究院,汇聚院士专家开展决策咨询、联合攻关。拓展与科技型央企合作领域,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高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加强联合技术攻关和先进适用技术引进转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政府国资委)

17.主动融入“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主动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计划,强化生态保护、寒旱农业、气候变化等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争创文物保护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在兰洽会等重大节会中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促进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科技交流等全链条创新合作。2025年,争取培育建设1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政府外事办)

三、畅通成果转化“四大通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一)畅通政策通道。

18.创新重大技术攻关和转化“一体化”组织形式。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组织形式,健全完善企业“出题”、政府“选题”、联合“答题”、市场“判题”攻关组织机制,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实施研产融合科技攻关赋能计划专项。建立重大攻关任务行政和技术“两总系统”指挥体系,实行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双目标”考核机制,一体化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成果产业化应用。2025年,实施研产融合科技攻关赋能计划项目10项左右。(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

19.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启动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许可、转让、作价投资及无形国有资产管理等政策试点。推广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模式,引导企业就地转化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深入实施科技成果分类评价,规范专业化、市场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机构建设。健全科技成果发现、统计、报告机制,推动各类科技成果“应登尽登”。(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国资委)


(二)畅通市场通道。

20.加强项目成果快速应用机制建设。建立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应用直通机制,引导攻关成果目标用户参与项目技术指标设定和验证,加快科技成果商业价值实现。建立部门、市州协作机制,通过合作创新采购、预留份额、首订首购等措施,试用和验证攻关成果。(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

21.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建设。围绕我省产业技术需求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供给,常态化举办专场路演活动。强化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成果汇交、供需撮合等核心功能,加强市县分平台布局,织密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网络。2025年,举办较大规模科技成果推介沙龙、技术需求发布、技术交易对接等活动6场次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教育厅)


(三)畅通金融通道。

22.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多层次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强支持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政策供给。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科技信贷规模,针对科技创新规律和科技型企业特点,完善差异化的授信审批、风险管控、考核激励等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科技担保公司,组建专业化科技金融团队,开发知识产权质押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等金融产品。(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

23.加强科技、财税、金融配合。推动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奖补激励、风险担保等政策同向发力。强化科技保险赋能,开展科技保险试点,鼓励保险机构创新科技保险险种,开发技术研发、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专属保险产品。加强信息共享和披露,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在依法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向金融机构提供科技型企业项目承担、技术攻关、成果持有、平台建设等关键创新信息,促进金融机构快速识别、精准支持科技型企业。(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甘肃省分行、甘肃金融监管局)


(四)畅通服务通道。

24.加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构建全产业链科技服务体系,在关键产业领域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服务平台。建设以成果转化为导向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强市场化、订单式的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建设,强化检验检测、计量测试、认证认可、技术标准等产业科技综合服务供给。2025年,争取建设通用化试验验证和中试平台15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

25.加强专业力量支撑。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专业化、专职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二次开发和工程化验证。依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大专业培训力度,壮大技术经纪(经理)人队伍。深化技术转移人才评价和职称评定改革,持续推动技术经纪(经理)人列入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5年,培训技术经纪(经理)人200人次。(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26.加强知识产权运营。推进国家级甘肃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等建设,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和利用,建立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加工和服务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帮助科技型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系统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省政府国资委)


四、保障措施

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科技创新谋划、执行、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形成省委科技委员会抓总、科技部门主抓、多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化改革,深入开展创新政策改革试点,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推动全省科技体制改革走深走实。推进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政府支出责任落实,完善科技创新项目省市县协同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源投入科技创新。建立完善指导督促和跟踪问效机制,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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