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辆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州政府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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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持证残疾人免费

乘坐公交车辆指导意见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0〕56号      2020年5月20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临夏州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辆指导意见》已经州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夏州持证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辆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临州府发[2016]66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十三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临州办发[2017]26号)文件要求,着力提高全州公共交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解决残疾人出行难的问题,现结合我州公共交通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行持证残疾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总体服务水平,着力减轻残疾人生活负担,改善残疾人社会生活环境和条件,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残疾人与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 

  二、免费对象

  1、临夏州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非临夏州户籍持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三、免费范围

  免费乘车的范围为免费乘坐在临夏州内各县(市)城区及城际(毗邻县)运营的公交车辆。

  四、保障措施

  1、各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免费乘车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明确残疾人免费乘车专项补助经费,对残疾人免费乘车给予特别扶助,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2、州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业务政策落实监督指导,会同州财政局做好优惠政策的补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工作。

  3、州残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核发和跟踪管理残疾人证,依法进行监管;督促各县(市)残疾人联合会做好调查摸底、办卡申请、登记发放等工作。

  4、各县(市)交通、财政、残联等部门要联合制定残疾人免费乘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职责,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5、各公交运输企业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及执行,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并报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实际乘车信息统计及管理制度,确保免费乘车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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