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来源:临夏州 发布时间:20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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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州府发〔2020〕39号          2020年5月6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构建起以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为引领,以“牛、羊、菜、果、薯、药、油菜、百合”八大特色产业为支撑,以“五小”产业为补充的乡村产业体系,初步走上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加工集约化、产品绿色化、营销品牌化、经营产业化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路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增幅高于第一产业增幅,农产品加工率力争达到52%以上。加强“三品一标”建设,打造一批知名度较高、竞争力较强的“甘味”知名农产品,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

  二、大力发展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培育壮大乡村产业

  (一)持续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根据全州不同气候特点和地理类型,进一步调整优化种植业产业布局,压粮扩经增饲,实现种植作物布局向优势产区集中,调减非优势产区面积。稳步扩大以康乐县沿太子山麓,和政县沿牙塘河、大小南岔河、牛津河流域,临夏县和积石山高寒阴湿区为主的中药材面积;扩大沿黄河、洮河、大夏河、广通河流域、东乡达板和那勒寺川道及兰郎公路沿线川塬灌区蔬菜面积;适当扩大临夏市、和政县、东乡县藜麦种植面积;结合全州养殖业重点区域,在干旱半干旱区扩大苜蓿、红豆草、燕麦、谷草等饲草种植面积。大力推进“粮改菜”“粮改药”“粮改油”“粮改果”“粮改饲”。在品种上主要发展高原夏菜、食用菌、中药材、树莓、小杂粮、优质牧草、优质经济林等高产高效作物。以基本形成的草食畜牧业“三带三基地”建设布局为基础,建设以康乐县、广河县、临夏市、临夏县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州的肉牛产业带;以建设广河县、东乡县、积石山县及临夏县、临夏市为主的甘肃省肉羊产业集群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州肉羊产业发展;以兰郎公路和川塬灌区为重点建设奶牛产业带;以永靖县、临夏县北塬片、康乐县、广河县部分区域为主的蛋肉鸡生产基地;以永靖县、临夏县为主的瘦肉猪生产基地;以刘盐库区为主的冷水鱼养殖基地。林果产业方面,主要在我州东北部干旱半干旱区发展花椒、核桃产业,西南部二阴山区发展啤特果产业,川塬河谷区(地带)发展以大接杏、苹果、红枣、油桃为主的优质林果产业带。逐步形成以八大特色产业为重点,地方特色产品为补充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产业体系。建成一批整乡整县整流域区域化、标准化、规模化连片产业带和种养基地。(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林草局等负责)

  (二)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围绕全州战略性主导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优势产业,坚持“外引”和“自育”相结合的办法,积极引进外地企业,做大做强本地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持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广永靖“党建+”合作社模式,鼓励引导合作社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推动规模化、集约化生产,让小农户共享合作收益。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发展种养大户,实现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完善农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益分配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工信局、州林草局、州金融办、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等负责)

  (三)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八大特色产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配套建设冷链物流、信息服务、电子结算等基础设施。在花椒、百合等特色优势农产品主产区,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在“牛羊”等主产区,建设一批产地低温加工仓储设施;在“菜果薯药”等主产区,建设一批产地农产品保鲜库;在“百合、树莓”生产的田间地头,建设一批以小型冷库为主的气调库。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开展共同配送,鼓励发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冷链物流新业态,着力解决生鲜农产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探索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结合的营销体系,全面提升特色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公司、州供销社等负责)

  三、拓展乡村产业,促进融合发展

  (一)扶持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重点扶持壮大肉类加工、中药材加工、果品加工、淀粉加工、食用油加工等为主有区位优势、经济规模和市场前景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规模扩张,不断提升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与农户形成优势互补、利益联结、互惠共赢的产业共同体,进一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就地就近转化增值。打造一批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大型骨干龙头企业。积极推进产业强镇项目,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工信局等负责)

  (二)培育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把休闲农业发展与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以及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融为一体。依托州内独特的农时景观和产业特色,举办杏花节、梨花节、油菜花节、红枣节、牡丹节及特色农产品采摘节等活动,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州文旅局、州农业农村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等负责)

  (三)发展多类型融合乡村服务业。跨界配置农业与现代产业要素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以加工流通带动业态融合,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发展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以功能拓展带动业态融合,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促进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业态。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施农产品依托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支持供销、邮政、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传统小商业、小门店、小集市等,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公司等负责)

  四、科学合理布局,实现联动发展

  (一)强化县域产业布局。各县市要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结合本县市产业基础,突出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态势。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加快镇域产业聚集。采取重点扶持、梯次推进的方式,推动建立中小城镇、重点镇、特色村合理布局、统筹发展的乡村产业体系。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镇和特色镇、沿国道城镇带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小镇。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围绕发展壮大八大特色产业和“五小”产业,丰富业态类型,培育产业融合主体,加快建设集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集群。促进镇村联动发展,支持镇(乡)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等负责)

  (三)挖掘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充分挖掘国家对“三区三州”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的扶持政策,巩固和扩大产业扶贫成果,积极争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加快开发全州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兰洽会、投洽会、一会一节等平台,引导大型加工流通、采购销售、投融资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开展招商引资,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合作社、贫困村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合作社贫困户进入大市场。(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扶贫办、州招商局等负责)

  五、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大力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新业态等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面推进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逐步实施产品标识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州农业农村局、州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大力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率,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三)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系列品牌。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大力组织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进一步把临夏品牌做大做强,让州内更多品牌尽快纳入“甘味”农产品品牌目录。全力打造东乡贡羊、河州肉牛、啤特果、花椒、百合等地方特色品牌,逐步扩大精深加工的数量,不断拉长加工链条,提升我州品牌的市场竞争力。支持州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国家龙头企业加大农副产品开发利用方面的合作,形成多样化、市场化、精细化的系列产品,不断提升临夏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强化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列入国家禁止类产业目录的、污染环境的项目,不得进入乡村。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六、强化科技引领,推动创新创业升级

  (一)强化农业技术推广和科技创新。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产业科技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科技园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一批农业领域关键技术。积极引进一批农业产业发展的先进技术和先进发展模式。重点支持种质资源库、油菜育种、种薯企业恒温库建设和肉牛冻配改良等,推进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充分发挥基层农技乡站和基础农技人员的作用,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二)促进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和贫困村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个明白人”全覆盖培训计划。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退役军人局、团州委、州妇联等负责)

  七、健全政策措施,强化乡村产业发展制度保障

  (一)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扶贫办、州税务局等负责)

  (二)创新乡村金融服务。综合运用差别化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产业发展信贷支持力度。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积极争取乡村振兴专项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不得借乡村振兴之名违法违规变相举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农业农村局、州人行、州银保监局等负责)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支持企业到贫困地区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工商资本进入乡村,要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能侵害农民财产权益。(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等负责)

  (四)落实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州市县联动“点供”用地。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司法局、州林草局等负责)

  (五)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业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州内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建立完善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推进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开展面向农技推广人员的评审。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实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州人社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退役军人局、团州委、州妇联、州农科院等负责)

  (六)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增强防范自然灾害能力。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围绕重点产业培育,构建中央、州级、市县补贴品种互为补充的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州农业农村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金融办、州银保监局等负责)

  八、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市要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州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指导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各类服务机构作用,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乡村产业监测体系,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情况统计工作。(州农业农村局、州统计局等负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推介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推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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