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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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1〕81号      2021年11月11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州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确保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安全有序举办和进行,经州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健全监管体系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统筹安全和发展,把安全保障放到谋划举办体育赛事活动首要位置,贯穿赛事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并将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人员、场地、环境和体育设施等方方面面,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体育、公安、卫健、教育、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从组织、保障、参赛等方面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四全”监管,细化监管流程,完善监管手段,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网络,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体系,为全州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靠实工作责任,凝聚监管合力

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各类赛事活动的组织领导,靠实属地和行业部门责任,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州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体育赛事综合监管服务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县市建立体育赛事活动“一站式”协同服务机制,协调赛事重大事项,及时通报赛事举办情况,保障赛事有序运作。各县市全民健身工作机构要统筹组织好辖区内的各类赛事活动,特别紧盯社会组织和群众自发组织开展的体育赛事活动,做好安全保障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安全监管无遗漏。二是落实组织者主体责任。各类赛事活动的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等组织者对体育赛事活动安全负直接责任,赛前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职责分工。主办方应当建立组委会等赛事组织机制;承办方应当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确保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协办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设施或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同时,利用公园、山地、森林、河湖、空域、公共体育场馆等自然资源或公共资源举办的,场地提供方或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协助承担应急救援等救助任务。三是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州县市体育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前或举办中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标准、规则,影响赛事活动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公安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体育赛事安全设施和安保人员装备的配备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体育赛事的消防安全和其他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体育部门指导重大体育赛事的组织者做好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信息报告等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公共交通保障工作。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体育赛事的卫生保障、疫情防控、应急救治等工作。通信管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气象、银保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配合做好体育赛事的监督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三、加强赛事管理,落细监管工作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原则,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监管服务,实现赛前、赛中、赛后的全链条监管。一是做好赛前监管工作。赛事举办单位要健全完善赛事活动风险防控制度,赛前围绕极端天气和交通医疗保障、应急救援等内容进行风险研判,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叠加后的影响,全面客观开展评估,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完善体育赛事活动的办赛指引和参赛指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赛事组织科学合理,潜在风险可防可控。二是做好赛中监管工作。要推进各类赛事活动举办的专业化、规范化,优化赛程设计和赛事服务,全程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科学布局赛事监控点和服务点,通过组织志愿者、无线电联系、视频监控、无人机追踪等措施办法,对赛事场地、人员等进行实时监测,做好应急供电、供水、医疗救治等准备工作,确保体育赛事活动平稳、安全、有序开展。三是做好赛后监管工作。赛事结束后,要及时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制定改进措施,并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要认真总结应对突发情况的好做法、好经验,持续完善各类体育赛事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

四、完善制度体系,严格办赛标准

各县市和各级体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办法》和《甘肃省全民健身条例》,健全完善体育赛事活动制度体系。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州级单项体育协会要对接省级单项体育协会,加快构建体育赛事活动标准体系,明确单项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基本条件、标准、规则和程序,包括医疗、应急救援、消防、气象等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高危项目强制性标准。各级体育和公安部门要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体育赛事的安保标准体系,推进全州大型体育场馆安保等级评价工作,鼓励体育赛事承办方引入专业安保公司承担安保等工作,保障体育赛事安全。二是完善审查制度。各级体育项目协会、赛事活动组织者、参加者要严格遵守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明确的本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参加者的基本条件,包括对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的基本要求。其中,参加者的基本条件包括年龄、健康状况、运动技能以及知悉运动风险、承诺遵守竞赛规程、服从组委会安排等规定。三是落实检查评估制度。各级体育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制定体育赛事活动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报上级体育部门备案,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评估,州级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县市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要督促指导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按照“一赛事一方案”的原则,结合赛事活动实际,配齐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场地、器材和设施,严格执行赛事活动时间、空间及流程等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通信、安全、交通、卫生、食品、应急救援、消防、装备检查、保险购买等安全措施。要密切关注赛事进程,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熔断机制”,确保赛事安全。要压实组织者主体责任,赛事活动前主办方应当建立组委会等赛事组织机制,承办方应当做好各项保障工作,协办方应当确保其提供的产品、设施或服务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

五、分类精准指导,规范服务保障

州体育局尽快制定《临夏州体育赛事活动指导服务目录》,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一是加强赛事指导监管。对参与人数较多、人身危险性较高或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体育赛事活动,实行重点监管;对体育赛事的关注度、专业度、贡献度等开展评估,定期发布体育赛事评估报告,并以此作为调整体育赛事规划布局的重要依据。要建立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专家库,聘请省内外体育项目技术、赛事组织、安全风险防控等领域专家,对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安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对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赛事活动进行现场指导监督。二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全州体育赛事活动应急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一律制定灾害性天气等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实时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防范、比赛中止或延期、及时救援等内容,并组织开展包括灾害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等在内的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各级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等体育社会团体要按照章程规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惩戒规范,对举办体育赛事的组织、个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等开展项目技能、运动科学及安全风险等方面的培训,为体育赛事举办提供指导和服务。

六、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地

各县市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5号)以及《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健全体育赛事活动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厘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处分种类和运用规则。要严肃追究造成安全事故的组织者责任,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各级单项体育协会依据相关行业管理办法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赛事认证资格等行业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法追究监管责任,对体育赛事活动监管不力,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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