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31
字号:
收藏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临夏州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1〕76号     2021年10月27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加快推进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

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为全面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强化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21年临夏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1〕2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70号)精神,继续着力推动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扎实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把医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调整完善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完成年内制定的工作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进一步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为手段,以药品(耗材)降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州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偿债主体责任,按照公立医院债务化解办法测算、认定、清理公立医院合规债务,逐步化解公立医院符合规定的长期债务,严禁举债建设和超标准装修,逐年减低公立医院负债率,对公立医院违规举债行为严肃问责。按规定落实对公立医院符合规划的基本建设及设备购置,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政策性亏损,以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紧急救治、支边、支农公共服务等投入责任,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牵头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州卫健委)

二、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四)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按照省上的要求、出台临夏州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基本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对省级试点单位医院州人民医院、州中医院、康乐县人民医院进行考核评估,全州各级医疗机构按照《临夏州加快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临州办发〔2018〕77号)要求抓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国资委、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

(五)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坚持和强化公益性导向,建立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国资委、州委编办、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

(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党委的公立医院实行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州卫健委负责)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联动改革

(七)推动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省级联盟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展州级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主要从上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独立或与其他地区组成联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应及时报省医保局备案。对尚未纳入政府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药品,督促医疗机构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主或委托开展采购。在落实医疗机构采购结算主体责任的前提下,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落实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提高药品货款支付效率。加大力度推进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使用。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推进统一的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分类与编码标准,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监管、医疗、医保等领域的衔接应用。(牵头单位:州医保局;配合单位: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八)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做好短缺药品储备工作。加强儿童用药供应保障。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和用药规范管理,促进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衔接。(牵头单位:州工信局;配合单位: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

(九)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手术、中医特色项目等诊疗服务价格为调整重点,并适当向薄弱学科予以倾斜,逐步提高诊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加快审核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在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品种多、金额大、涉及医疗机构多的情况下,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依法依规改革优化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的行为规则和相关成本监审听证目录,采取简明易行的方式开展成本调查和听取意见。(牵头单位:州医保局;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卫健委)

(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临夏市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市,出台总额付费办法,落实结余部分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完善基层医疗机构医保政策,引导恢复期和康复期患者到基层就诊。坚持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通过实施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别化支付政策,促进“病人、基金、医生”三下沉,提高县域诊疗服务能力。发挥医保基金支付在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联体建设等工作中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首诊。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牵头单位:州医保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卫健委)

(十一)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和临夏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等有关要求,加快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各级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绩效工资构成比例、分配范围、考核项目和标准。合理确定薪酬结构,提高绩效工资在工资收入中的比重,其中绩效工资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鼓励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各级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服务年限等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淡化论文数量,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牵头单位:州人社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卫健委)

(十二)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麻醉、精神、临床药师、公共卫生和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动州县两级医疗卫生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备案制、承诺制。医疗卫生单位可在政策范围内,自主制定、发布、调整人才引进计划,自主设置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任职资格和考察程序,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按规定采取公开考核与考察的方式招聘。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内容。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将定向生违约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地创新方式,多形式、多渠道为学校配备校医。(牵头单位:州委编办;配合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

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十三)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集中优势资源,争创儿科、心血管、呼吸、神经疾病、肿瘤、创伤、传染病专业的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或国家医学中心分中心,争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鼓励优质三级甲等医院以一院多区或建设分院的形式发展。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发展。(牵头单位:州发改委;配合单位: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州国资委)

(十四)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制定加快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服务质量,发展社区医院。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发挥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基层。持续推进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服务和管理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急危重症5大救治中心建设。继续推动县域5个医学中心建设,县域检验、心电、影像中心使用覆盖率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医保局)

(十五)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专科(技术)联盟牵头单位作用,实现联盟覆盖的250个县级分级诊疗病种全部在县级成员单位诊治;30种大病80%的患者在县级成员单位诊治;联盟内部90%的诊疗、检查在县级成员单位完成,与牵头医院实现同质化服务。探索建设互联网医保大健康平台,以医保支付为驱动,吸纳医疗、医药、医养、保险和金融等服务机构融合发展,构建覆盖全州的“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综合医疗保障服务体系,为让老百姓享受医改成果搭建慢病医联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医保局)

(十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力争4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8%的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选建一批基层医师培训基地,建立“线上+线下”的基层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在确保脱贫人口应签尽签基础上,逐步扩大常住人口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范围。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质增效并探索开展灵活多样的签约服务周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州卫健委负责)

(十七)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州中医院建设区域中医(专科)医疗中心和中医治未病中心,实施好中医特色医院项目。东乡县实施中医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进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联体。加快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甘肃)中医药产业博览会。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政策。持续完善支持中医药医保政策保障机制,加大对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的支持力度,形成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支付方式和项目定价政策,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医保局)

五、加强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十八)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体系。推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接种能力,确保全州疫苗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加强疾控机构核酸检测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疾控队伍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防控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

(十九)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功能定位,激活疾控机构运行活力,探索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加快推进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临夏州规划建设区域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州人民医院建设传染病医院,各县市区依托1~2家县级医院建设相对独立的传染病病区。加强公共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公共卫生医师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

(二十)持续推进健康临夏行动。动员个人、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普及健康知识,开展健康促进,努力让群众不得病、少得病、延长健康寿命。强化市场监管,坚决依法打击非法营销保健品、坑蒙拐骗等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防控。做好地方病、职业病、艾滋病、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的防治工作。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进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体育局)

(二十一)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各级医疗机构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搭建防治结合、人员柔性流动的平台。完善县级医院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妇幼保健机构内部管理,提供防治结合的医疗保健服务。积极推进全州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康复站建设,提升州级职业病防治、监测、诊断治疗和康复能力。(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六、统筹推进相关重点领域改革

(二十二)推进健康信息化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接入甘肃省医学影像共享交换平台,将影像等检查检验数据和报告向医疗机构及患者本人有序开放。提高全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应用水平,实现远程医疗进科室、跨场景应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广泛开展各类疑难病症的远程会诊。注重线下服务人性化,切实解决老年人等群体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际问题。完善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机制,严格实行监管。(牵头单位:州工信局;配合单位: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十三)改善群众服务体验。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中医综合诊疗模式。优化日间诊疗模式,三级医院全部开展日间手术。开设合理用药咨询或药物治疗管理门诊,开展精准用药服务。进一步推进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服务。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工作,改善结算模式,开展诊间(床旁)结算。推进先诊疗后结算或一站式缴费改革试点。(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发改委)

(二十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全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检验、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检查检验费用占比高的医院进行重点检查,应该互认但没有互认的,由相关医院、责任医师向患者退回相关检查费用;应该互认但达不到互认要求的,由首诊医院、相关质控中心以及支援医院承担检查费用。考核和处理结果要在全州通报。(州卫健委负责)

(二十五)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加快推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做实基本医保州级统筹,为实现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奠定基础。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探索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完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积极推进“掌上办”、“网上办”等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州医保局;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州卫健委)

(二十六)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督察结果通报党委政府。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联席会议、联合执法、定期通报等制度,部门联动、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提高综合监管效率。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和诚信执业信用分级考评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准入退出机制。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加强原料药反垄断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飞行检查等精准监管机制,强化监管结果公开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州卫健委;配合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医保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敢于触碰利益,大力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持续深化医改,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医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布改革政策信息,总结典型经验,形成推进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州医改办电话:0930-6232686)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