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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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夏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的通知

 

临州办发〔2022〕72号

2022年8月3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临夏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临夏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部署,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结合临夏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础现状

  科学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是指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科学素质,对于公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于增强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取得的成果。“十三五”期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力指导下,各县市、各部门严格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团结协作、攻坚克难,扎实开展了青少年、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促进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带动了全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的整体提高;积极推动了科技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科普资源建设、科技传播能力提升,夯实社区科普益民工程、科普信息化工程,实施科普基础设施、科普产业助推和科普人才队伍等基础条件建设,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2020年我州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5.5%,较2015年的2.95%提高了86%,超额完成了我州“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达到4.49%的工作目标,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多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十四五”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存在的不足。目前,我州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较全省平均水平(7.14%)及其他地区还有差距,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发展不充分不均衡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科普事业投入不足;面向农村群众、城镇居民、青少年和群众的科学素质工作较薄弱;科普基础设施服务能力不足,科普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科普资源整合、开发和共享水平有待提高;科普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薄弱,科普惠民获得感有待增强,全社会参与科普的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三)面临的形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这一重要指示精神是新发展阶段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十四五”期间,是我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历史关键期、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战略机遇期,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大幅跃升全面加速期、临夏形象绽放出彩的华丽蝶变期,面对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开展新时代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既是积极助推实施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以强科技为支撑的“四强”行动的有力举措,也是实现州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五个区”、建设“六个临夏”奋斗目标的迫切需要,各县市、各部门要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新使命,聚焦科技自立自强新要求、技术发展新方向、人才培育新领域,主动作为、创新突破,推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再上新台阶,助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积极助推“强科技”行动,坚持夯基础、补短板、强弱项、促发展,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规范化建设的科学素质建设环境,不断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努力推动我州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临夏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突出科学精神。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科学素质建设全过程,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传递科学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坚定创新自信,营造崇尚科学、积极创新的社会氛围。

  ——坚持协同推进,强化精准施策。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投入保障,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施策。宣传优秀科技成果和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促进科学文化建设,充分调动全州各行各业和全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多元互动”的社会化科普大格局。

  ——深化供给侧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大局,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深化创新合作,推动经验互鉴和资源共享,培养更多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产出优质内容,扩大受众群体,努力缩小与全省科学素质建设平均水平的差距。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州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8.5%以上,各县市、各人群之间的科学素质差距明显缩小,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科普活动覆盖面和有效性进一步拓展,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特色科普资源建设与科普产品开发体系不断完善,科学素质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科学素质建设新格局

基本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培育理性思维,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科学生活方式,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高,重点开展科学素质五项提升行动。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提高供给效能,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构建主体多元、手段多样、供给优质、机制有效的全域、全时科学素质建设体系,深入实施五项重点工程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将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中小学育人全链条。以中小学校内科学教育为基础,认真组织开展“科普进校园”“科学家精神进校园”活动,组织学生每学期看一部科技强国影片、读一本科学家故事书、开展一次科学故事演讲赛、举办一次热爱祖国作文竞赛,不断把科学精神融入课堂内外、融入日常生活,激发青少年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兴趣,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使科技工作成为青少年向往的职业。(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协、团州委、州妇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加强科技师资培养、完善科学课程体系,倡导启发式、探究式、开放式教学,全面提升中小学校的科学教育水平。加强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和保护学生好奇心,激发求知欲和想象力,培养青少年的科学兴趣、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组织全州中小学校充分利用科技馆、博物馆、地质公园、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学校等科普阵地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以场景式、体验式科普活动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助推“双减”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协、团州委、州妇联、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搭建青少年科普教育平台。以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机器人竞赛、创意编程与智能大赛、科技体育比赛、高校科学营、科学调查体验等特色科普活动为载体,大力普及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自救等知识,推进科技创新活动与学校基础教育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及线下社会科普力量在科学教育普及方面的作用,推进学校科学教育和校外科普活动信息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虚拟仿真实验、VR教室、STEM教育,鼓励有一定潜力的学生,参加校外人工智能和编程等培训班,满足青少年对科学教育信息的个性化需求。充分利用好流动科普资源,每年开展“中国流动科技馆”巡展活动不少于4站、科普大篷车社会化运行服务4次以上。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农村中学科技馆、科学工作室等设施组织开展各类课外科技活动,2025年前实现每个县市至少有1所农村中学科技馆。(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协、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基础教育阶段各学校科技辅导员数量要有大幅增加,基本达到每个年级一名科技辅导员。注重科技辅导员培养,加强新科技知识和技能培训,更新科技知识层次和结构,不断满足学生对科学知识的渴求和需要。建立科技辅导员使用与评价激励机制,对将科技辅导任务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内容,推荐优秀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参加全国专业水平认证。加大科技辅导员线上线下培训力度,提升科技辅导员开展科技教育活动的设计水平和实施能力,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各县市每年至少举办1期科技辅导员培训班。(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科协、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农民科学知识普及。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传播科学理念,反对封建迷信,推动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防震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疫情防控等基本科学常识宣传,树立相信科学、爱护环境、文明生活的理念,进一步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能力,激发振兴乡村的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科协、州科技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民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提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鼓励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联合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着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开展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订单、定岗培训,力促每名劳动力拥有1-2门技术,年培训农民技术骨干5000人(次)以上。加强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方面的技能和创业培训。实施新型农民培养行动,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高素质农民、农民企业家、村干部、农民科技明白人,提高农民应用科技促进生产和创新创业的能力。积极组织面向农民的技能大赛、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等,全方位、多层次培养各类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实施农村妇女科学素质提升计划,帮助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人社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科技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加大科普惠农项目支持。以“牛羊菜果薯药菌花”特色产业为主导,科技助力打造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五小”产业为补充的扶贫产业体系。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专业技术学(协)会、联合会开展科技助力乡村振兴服务,推广科普小院、专家大院、院(校)地共建等服务模式,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科普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积极申报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等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方式,挖掘和利用现有科普资源,发挥项目辐射带动作用,增强项目实施效果,助力乡村振兴和临夏经济社会发展。2025年底,全州科普小院达到10个,争取各类项目资金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林草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加强农村科普服务平台和资源建设。加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的科普资源配置和传播平台建设,发布针对性强的优质科普内容,2025年前实现行政村科普宣传栏全覆盖。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文明乡村等创建活动,推进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将农民科学素质建设融入基层文化建设、党员教育、农技培训等工作中。着力加强边远山区的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及科普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科普服务力度,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科普教育水平。深入开展科普对口帮扶,动员全州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普下乡活动,推动公益性、专业性服务于经营性、综合性服务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委组织部、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劳动精神和科学素质宣传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选树一批专家能人、“河州工匠”,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深化产业工人理想信念、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活动。发挥产业工人在创新中的主体作用,鼓励围绕技术难题和关键环节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活动。做好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获得者的宣传工作。在企业宣传平台上开办科普专栏,建设科技展馆、职工书屋等,充分利用有关实验室、产品陈列室等建立科普宣传阵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提高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打造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能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高素质产业工人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人社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技局、州科协、州工信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产业工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产业工人技术创新能力,培育高技能人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进城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的科学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大力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按照区域经济特色和行业发展需要,大力开展以订单、定岗为重点的定向式创新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以提高城镇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为目的,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基本消除劳动者无技能从业现象。围绕企业自主创新和安全生产需求,以学习能力、职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技能竞赛、青年创新大赛、创新创业大赛、巾帼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全面提升产业工人专业素质,培育技术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产业工人队伍。组织各类创新能力研修、提升班,培训高层次创新人才5000人(次)。(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人社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发挥企业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企业科协等组织和机构的作用,培养职工积极参与科普教育活动的意愿和能力。广泛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教育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学习型、创新型、技能型团队。充分发挥“科创中国”平台作用,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等方面的作用,探索建立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的双向促进机制。(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工信局、州人社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专项行动。加强家庭、社区、社会协同,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求和困难,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优势,指导社区、农村、养老机构等开展针对性科普宣传,向老年人普及智能技术,提升老年人信息的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引导老年人适应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社会发展,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提高老年人适应社会发展能力,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责任单位:州总工会、州妇联、州科协、州委老干部局、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老年人健康科普行动。通过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走进机构、社区、家庭,普及膳食营养、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增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意识和能力。加强社区科普学校、老年科技大学和老年学习点建设。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发面向老年人的科普课程。推动科技馆、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结合资源优势,为老年人提供科普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面向老年人开展科普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州委老干部局、州科协、州总工会、州妇联、州科技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大力发展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老科技专家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作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2025年前每个县市至少建立1支老年科普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责任单位:州委老干部局、州科协、州总工会、州妇联、州科技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将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开发科学知识系列精品课程,突出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知识的学习培训。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心理健康培训,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加强前沿科技知识和全球科技发展趋势学习,突出科学精神、科学思想培养,增强把握科学发展规律的能力。经常性地举办科普报告会和专题科普讲座,提升科学决策、科学治理能力。实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水平不断提升,提高科学决策能力,树立科学执政理念,增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委党校、州总工会、团州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科学素质评价。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中,明确科学素质有关的具体内容。对新进和在职公务员、领导干部、农村党员等重点群体,加强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特别是现代科学信息技术运用的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意识和运用科学技术处理日常工作的能力。树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讲究科学方法的典型,为科学素质提升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团州委、州妇联、州科协,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在推荐“最美科技工作者”、“青年科技奖”等科技奖项评定中列入科普工作指标。引导州内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支持公众科学素质促进联合体等发展。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强化公益性科普产品和服务的基础作用的同时,以发展科普产业为重点,促进经营性科普产品和服务繁荣发展。建立完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不断增强科技创新主体科普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科技设施科普功能,提升科技工作者科普能力。(责任单位: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工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以强化科技攻关、促进成果转化为导向,支持和指导高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加强与传媒、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建设科普和科学传播专家工作室。到2025年,全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类设施对外开放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3.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认真组织开展“5.30”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生动实践和成就经验,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自立自强,建功立业,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通过宣传教育、能力培训、榜样示范等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实施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实施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提升计划。拓宽科普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图书、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抖音、快手等第三方平台,鼓励公益广告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实现科普内容多渠道全媒体传播。引导主流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增加科普内容、增设科普专栏,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建设即时、精准的信息化全媒体传播网络,服务数字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科协、州农科院、州广播电视台、民族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2.实施智慧科普建设工程。推进科普与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深度整合,加快科普e站转型升级和数字科普资源开发应用,强化需求感知、用户分层、情景应用理念,推动传播方式、运营服务等创新升级。打造“科普临夏”品牌,聚焦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及时对热点新闻事件进行科普解读,推进优质科普内容生产汇聚和传播服务。强化科普信息落地应用,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充分链接、深度融合,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技局、州工信局、州科协、州农科院、州广播电视台、民族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3.推动科普信息落地应用。实施“互联网+科普”行动,创新科普传播内容和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科普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手段在科普中的广泛深入应用。推动州内各级主流媒体及纲要各成员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的建设,以开辟专栏、链接网址等方式,加强科普中国品牌及应用的宣传。(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科技局、州农科院、州广播电视台、民族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1.统筹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补助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和扶持企业、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兴办、建设、资助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各项科技馆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推进符合条件的科普教育基地免费开放。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科普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建立政府引导、多渠道投入的机制,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服务均衡化、广覆盖。(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推动建设特色现代科技馆体系。实施科普惠民工程,优化城乡科普资源配置,提升公共科普服务水平。建成临夏州科技馆,做好免费对外开放工作,推动临夏州科技馆与州内博物馆群等融合共享,构建服务科学文化素质提升的科普阵地。推动流动科技馆“区域换展”,建设完善科普大篷车、科普展览资源的共享机制。围绕州内重大科技项目、关键核心技术,依托临夏州科技馆,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前沿科技体验基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基地和科学教育资源汇集平台,提升科技馆服务功能。推进数字科技馆建设,推动优质展览展品的数字化转化和配套网络资源建设,实现科普资源线上线下双向互动、多渠道传播。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少数民族科普队,探索多元主体参与的运行机制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大力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深化州级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科普教育基地,构建动态管理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建立科普教育、研学等基地,提高科普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区域或行业科普教育基地联盟。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地质公园和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各类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车站、电影院、田园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教育服务功能。鼓励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色科技场馆。到2025年,全州新创建省级科普教育基地10个,州级科普教育基地20个以上。(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实施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宣教协同机制。建立州、县级政府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坚持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应急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智库专家、媒体紧密联系,构建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的应急科普体系。在日常科普中融入应急理念和知识,利用世界水日、防灾减灾日、气象日、消防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的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全面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突发事件状态下,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统筹力量直达基层开展应急科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科普协调联动机制,显著提升基层科普工作能力,基本建成平战结合应急科普体系。(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应急管理局、州卫健委、州农业农村局、州教育局、州科技局、州科协、州地震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以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科技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各单位和组织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2022年底前实现每个县市有1支以上的科普志愿服务队伍,2025年底前全州科普志愿者人数达到3000人。完善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制度,推进科技志愿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推广群众点单、社区派单、部门领导、科技志愿服务队接单的订单认领模式。广泛吸纳教育、农业、医疗等领域的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基层模范人物、致富能手、创业带头人、先进志愿者等优秀人才,推动科普资源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深度融合。构建以骨干人才培训带动全州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体系,大力发展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新媒体科普、科普研究等领域专职科普人才队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设立科普岗位,培养和造就实用型科普人才。建立应急科普专家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建立跨区域的科普合作和共享机制,鼓励开展全域科普行动。(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科协、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3.实施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中小学科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农村中学科技馆等未成年人科技活动场所,探索建立基层科普展览展示资源共享机制。深入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全国科普日、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双创活动周、防灾减灾日、爱国卫生运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周等活动,以知识宣讲、技能培训、案例解读、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每年受益公众不少于10万人(次)。(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农业农村局、州科技局、州文旅局、州人社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卫健委、州地震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实施科学素质交流合作工程

  1.拓展科技人文交流渠道。探索交流合作新途径,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围绕提升科学素质、促进可持续发展,加强科学与人文交流相融,促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艺术之间的交流融合。建立与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合作机制,参与融入丝绸之路“科技走廊”建设。深入挖掘黄河文化、彩陶文化、砖雕文化、物种演进文化、史前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文化遗产等资源,发挥科普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省内科技文化交流,讲好临夏故事、传播临夏声音。拓展科学素质建设交流渠道,推动建立开放合作平台,充分利用各方科普资源,形成共商、共建、共享的交流格局,持续提升开放交流水平。(责任单位: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州科技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丰富交流合作内容。聚焦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人类健康、灾害风险、气候变化等,加强青少年、妇女和教育、媒体、文化等领域科技人文交流。通过联合举办学术交流、企会合作对接、创新成果展示等活动,加强与其他市州在智库建设、人才引进、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每年举办各类学术交流不少于30场(次)。(责任单位:州科协、州科技局、团州委、州妇联、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州农科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将其发展目标纳入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工作进展的督促和检查。州科协要发挥好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做好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工作,指导纲要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科学素质建设。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各县市科学素质纲要办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共建机制,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全民科学素质状况考核监测评估体系,适时配合开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第三方评估。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等创建活动,落实和完善有利于科普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进一步形成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良性机制。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丰富科普载体。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拓展科普渠道、搭建科普平台、创新科普方式,打造形成一批公众参与度高、范围覆盖面广、社会影响力大的科普特色品牌,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主观能动性,助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让更多的人学习科学、热爱科学、传播科学,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热爱科学的浓厚氛围,为推动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四)提升服务保障。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规划,落实有利于科普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稳步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积极拓展科普资金多元化来源渠道,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加大对科普事业的投入。强化科普经费投入保障,稳步提升经费投入水平,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考评,确保专款专用。各纲要成员单位根据任务需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有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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