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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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州办发〔2023〕11号

2023年3月8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在我州复制推广工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制推广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试点改革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谋划,全力推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做法,将复制推广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署的重要举措,列入本县市、本部门2023年度重点工作,主动对标对表,细化改革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复制推广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密切关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沟通衔接,主动学习借鉴行之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改革举措,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扎实推动政策落地见效。各县市、各部门要把学习借鉴试点改革举措与自身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积极稳妥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对省上明确在全国推行的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21改革举措,对标国家要求,逐项落实,全面推广。对省上明确由非试点地区参考借鉴的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等18项改革举措,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原则,由州直责任单位立足州情实际研究借鉴,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制推广。

三、努力完善改革配套措施。在复制推广中涉及系统接口和数据使用的,进一步加强与省直部门对接衔接,着力保障和提升数据共享和应用深度;对实践中需要修订调整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要按照程序适时修订或调整;对涉及管理方式、管理权限、管理层级调整的改革事项,要夯实监管责任,逐项明确监管措施,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四、积极创新探索有效路子。各县市、各部门要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为契机,在复制推广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和先进经验的同时,坚持创新突破,发扬首创精神,挖掘自身潜力,探索顺应发展大势、符合临夏实际、激发市场活力的有效路子。全面梳理总结,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形成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促检查考核考评。按照全州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细化清单部署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县市及县直部门,对复制推广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督促,积极跟进,协调解决复制推广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对于复制推广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政策规定,年终进行考评,对落实不力的县市和部门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临夏州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细化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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