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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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省属在临各单位:


  州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已经州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


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


  


州发改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123号)精神,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作用,促进群众就近就业增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拓展以工代赈实施范围,切实发挥以工代赈在就业促进、基本建设、收入分配、区域发展等方面的综合性政策效应,将其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有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扩大有效投资,谋划推动一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重点工程项目,为实施以工代赈提供广阔空间。通过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有效带动大量群众,特别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就业、提高就业技能、激发内生动力、拓宽收入渠道,发挥好以工代赈拓岗位、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实施对象。大力推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积极鼓励非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和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吸纳当地群众就近务工,有效扩大就业容量。(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政府。以下均需各县市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具体范围。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和项目范围如下:


  1.交通领域:主要包括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发改委、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水利领域:主要包括水库建设、大中型灌区新建和配套改造、江河防洪治理、供水保障等。(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农业农村领域:主要包括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发改委、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4.城镇建设领域:主要包括城市更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排水防涝、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保障性住房、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旅游公共服务项目等。(责任单位:州住建局、州教育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体育局、州民政局、州发改委)


  5.生态环境领域:主要包括造林绿化、沙化土地治理、退化草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河湖和湿地保护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水生态修复等。(责任单位:州林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6.能源领域:主要包括电力、油气管道、可再生能源等。(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灾后恢复重建领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恢复和加固、生产条件恢复、生活环境恢复等。(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应急管理局)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靠实建设任务,制定用工指导目录


  州县发改部门要会同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有关单位,制定本级、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中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指导目录,充分挖掘重点工程项目中场地平整、土方挖运、临时工程搭建、构件预制、后勤保障及看护养护等方面的用工潜力,在临工、散工、小工等技术要求不高的用工岗位优先吸纳项目区群众。(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  编制重点项目清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


  州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国家和省州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统筹考虑项目建设内容、用工条件、群众务工需求等,梳理本行业、本领域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会同州发改委编制州级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年度项目清单。同时,督促指导各县市建立适用以工代赈的重点工程项目清单,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强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


  1、加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一是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在实施以工代赈重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要件中,要明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及金额;在项目概算(预算)表中,专门对应发放劳务报酬金额予以单列;在社会效益评价部分充分体现带动当地群众就业增收、技能提升等预期成效。在初步设计报告(实施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要明确实施以工代赈具体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及可向当地提供的就业岗位和劳务报酬规模等。州县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查本单位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落实以工代赈政策情况,在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报告或施工图设计文件等项目前期要件和下达投资计划或建设任务等文件中,明确以工代赈相关任务和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相关要求。二是明确项目建设环节各方责任。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在设计、招标投标过程中明确以工代赈任务、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及劳务报酬发放等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中要明确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相关任务和要求,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施工单位负责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三是做好项目建设全领域监管评价。州直相关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对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实施情况加强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项目建成后,项目验收单位要将劳务报酬发放情况作为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并会同相关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对以工代赈实施情况联合开展事后综合评价,重点围绕组织吸纳群众务工、劳务报酬发放、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务工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确保以工代赈“赈”的作用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要切实积极做好实施阶段务工组织工作,动员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一要明确用工需求。行业部门按照项目批复文件督促重点工程业主单位、施工单位根据能够实施以工代赈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的劳务需求,充分创造就业岗位,明确项目所在县域内可提供的就业岗位、务工技能、用工人数及时间等要求,并向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或项目主管部门告知用工计划。二要建立沟通机制。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宣讲和劳动力状况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工程建设,优先解决易地搬迁安置区劳动力、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务工就业。三要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要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积极会同各乡(镇)、村(社区)通过培育壮大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式,组建施工合作社或施工队,切实提高当地群众劳务组织化程度。(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积极开展以工代训,强化劳务报酬落实


  1、统筹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要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向重点工程中实施以工代赈的项目倾斜。要充分利用施工单位在施工场地、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等方面的优势条件,采取“培训+上岗”“职校+工地”等方式,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安全生产和劳动技能培训。依托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开展以工代训,按照政策规定委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院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机械设备操作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提高务工群众岗位适应水平。(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州发改委和州直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及项目主体推进落实)


  2、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要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尽量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对于重点工程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建设任务,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充分考虑实施以工代赈的特点,科学合理测算需用于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规模。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实名制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需送县级发改、人社部门备案,人社部门要对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劳务报酬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或劳务公司)通过银行卡直接发放至务工者本人,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人社局和州直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及项目主体推进落实)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州县两级以工代赈工作部门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相关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力量配备,做好与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衔接,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确保国家和省、州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实施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提高到30%以上;积极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方向)可以支持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中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利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适时开展务工技能专项培训。州县市有关部门(单位)、在批复项目、下达资金时,对年度以工代赈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中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予以支持。在政策性金融性开发工具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债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各县市政府要根据自身财力积极安排以工代赈专项资金,统筹相关领域财政资金,加大以工代赈投入。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加大对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社会力量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组织实施公益性项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强化监管评估。州县市发改部门(或重点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要坚决落实以工代赈政策要求,联合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围绕当地务工人员组织、劳务报酬发放、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等方面,对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加强监管检查,进行定期调度、实地督导调研,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纳入现有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综合评价范围。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县市,在争取和安排以工代赈专项投资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相关部门要将本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成效纳入考核评价范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卫健委、州林草局、州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民政局、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旅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做好宣传推广。州直各部门、各县市要深刻认识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意义,以促进群众就近就业、提高劳动技能和依靠劳动增收为主线,通过召开培训会、经验交流会、项目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鼓励引导项目单位树立以工代赈意识、扩大带动就业规模。要深度挖掘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推广。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讲好当地群众通过参与以工代赈实现就近就业、增收致富的鲜活故事。(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


 


  附件:1.重点工程项目以工代赈工作规范流程图


        2.××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务工台账(参考模版)


        3.××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参考模版)


          4.××以工代赈项目当地群众就业技能培训台账(参考模版)


          5.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以工代赈情况综合评价表(参考模版)


          6.××年全州××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


        7.2022年全州水利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


                      8.2022年全州林草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


        9.2022年全省已签约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临夏州)


    附件下载:附件1--5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方案.pdf


          附件6:xxxx 年xxxx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pdf


          附表7.2022年全州水利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pdf


          附表8.2022年全州林草重点工程领域推广以工代赈项目清单.pdf




文件下载: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改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项目区群众就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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