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

来源:临夏州招商局 发布时间:202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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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指南

公司变更登记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三、申请材料目录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A4,一式一份)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A4,一式一份)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复印件, A4,一式一份)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原件,A4,一式一份)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原件,A4,一式一份);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的,提交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股东或发起人更名后新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A4,一式一份)。

四、办理基本流程

注册→申请→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工作日,承诺时限为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行政许可不收费。

七、窗口受理时间

州政府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功能区受理窗口(临夏市红园路河海大厦隔壁彩陶馆安置楼二楼),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八、结果送达

窗口送达或邮寄送达。

九、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网查询http://gs.gsxt.gov.cn/

2、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网查询http://lx.gszwfw.gov.cn/

十、咨询方式及电话申请人可以在窗口进行咨询,也可向州工商局业务科室电话咨询。

1、窗口咨询:州政府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功能区受理窗口(临夏市红园路河海大厦隔壁彩陶馆安置楼二楼),联系电话:(0930)6380923

2、科室咨询:州工商局注册登记科(临夏市红园新村路326号),联系电话:(0930)6297036

十一、投诉举报

1、电话投诉:临夏州政府政务中心:(0930)6381011

2、网上投诉:临夏州政府政务服务网投诉 http://lx.gszwfw.gov.cn/

3、信函投诉:临夏州政府政务中心;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河海大厦隔壁彩陶馆安置楼;邮政编码:7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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