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手续办理指南

来源:临夏州招商局 发布时间:2023-05-24
字号:
收藏

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指南

土地登记手续办理指南

一、申请受理

受理部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籍股(分局、中心所)

二、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提供以下文件: 企业提供当年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提供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行政单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1)已登记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未登记的,提交: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政府征、占地批复(复印件);已划拨的提交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已出让(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租赁)的提交合同(原件)、地价款缴纳情况证明(复印件)。

4、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立项批复或备案登记(复印件)。

6、完税或免税凭证(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涉及拆迁、联建、分摊土地、项目转让、土地权属变更、企业改制用地等,提供相关材料)。

经办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按照收件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当场说明或者给申请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审查合格的转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籍股(分局、中心所)办理。

三、资料审核

受理部门: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地籍股(分局、中心所)

1、地籍调查表填写完整。

2、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合格有效。

3、经办人员审查地籍测绘成果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地籍测绘成果合格的标准为:地籍测量、面积计算方法和结果正确;地籍调查表填写和宗地草图的绘制合格;宗地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宗地面积表、宗地图、变更地籍测量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4、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合法、有效。

(1)本宗地已登记或已经过地籍调查且界址无变化的,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不需四邻认界。经办人员在权属界址调查记事及经办人意见栏说明沿用原地籍调查成果,复印原地籍调查成果。省略实地调查程序。宗地界址有变化的,必须进行实地调查经四邻签字盖章确认界线。

(2)经办人员审查邻宗是否签字盖章确认界线和批准用地范围是否明确;用地范围明确且邻宗签字盖章确认界线的,执行正常流程;用地范围明确但邻宗存在不签字盖章情况的,按照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用地范围不明确但邻宗签字盖章确认界线的,按照现场指界程序办理。用地范围不明确且邻宗不予签字盖章的,不予受理;申请者可提交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申请。

(3)经办人员审查邻宗权利人判断是否准确、指界人是否合法。不合格的,不予受理。查阅地籍数据库和宗地档案,审查邻宗权利人和指界人是否合法。邻宗已登记的,邻宗权利人为登记的权利人;邻宗未登记但有用地批准文件的,邻宗权利人为用地批准文件确定的权利人;既未登记又无用地批准文件的,由本宗地申请人按本宗地批准用地范围单方指界。邻宗为国有土地的,指界人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邻宗为集体土地的,指界人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或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审查指界人的合法性。查阅指界委托材料和签章,指界委托材料和签章不齐、不一致和错误等不合法的,不予受理。

(4)如果是共用宗地的,经办人员审查宗地分摊面积和分摊协议是否准确。不准确的不予受理。测绘成果能够与地籍数据库中的成果无缝衔接。予以受理的,由地籍股长审核地籍调查材料是否齐全、用地范围确定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四邻认界是否合法。地籍调查成果合格的,签署审核意见。不合格的,退回经办人员补充。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