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 推动临夏州高质量发展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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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好《黄河保护法》

推动临夏州高质量发展

◇赵林锁

2023年4月1日起施行的《黄河保护法》是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速流域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临夏州全境属黄河流域,黄河干流河长124公里,占黄河全长的2.3%,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担负着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的重大责任,我们以《黄河保护法》施行为契机,积极融入、支撑和服务国家战略,切实保护、治理黄河流域临夏段,实现临夏州高质量发展。

一、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基本情况

扛牢政治责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实施《临夏州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临夏建设的实施方案》《临夏州打造黄河上游生态综合治理先行地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方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责任体系。

生态治理力度加大

2024年全州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明显改善,优良天数比为92.1%,全面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2024年我州PM2.5浓度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地表水考核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干流临夏段出境水质保持在Ⅰ类;全州无农村黑臭水体,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全州国土绿化成效显著提升,林草湿地面积稳中有增,2024年全州完成营造林39万亩、退化草原修复29万亩、通道绿化美化760公里,全民参与植树686万株。治理水土流失510平方公里、河道堤防和山洪沟道75.6公里。森林覆盖率达14.27%,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72.45%。

经济发展稳中有升

2024年全州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06亿元,同比增长6.6%,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768元,同比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03元,同比增长8.2%,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进入全省第一,实现了量的快速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二、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推动高质量发展存在的短板

水土流失依然严重

临夏州是甘肃省水土流失严重的地区之一,目前尚有亟待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2684.5平方公里,每年流入黄河的泥沙量达410万吨、占到全省的近1/3。同时,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991处,在全省1.92%的国土面积上有全省13.6%的隐患点。

环境污染治理任务艰巨

临夏州地处河谷地带,大气污染的复合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非常突出,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较大。同时,人口密度大,生产生活用水量大,加之流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造成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此外,废水、废弃物的排放和污染也是较大影响因素,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农村人居条件改善和供水设施完善,农村用水和排放量增大,污水收集处理难度大。

黄河生态保护投入不足

尽管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建设工程,但尚未纳入国家战略中,缺少系统规划和项目支持。同时,地方财政有限,在没有国家投入的情况下,很难系统性开展黄河流域临夏段大规模生态保护和建设,影响建设步伐。

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不高

临夏州目前处在工业化中期阶段较低层次,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质量不高。2024年临夏州人均GDP24091元,为全省人均水平的45.8%和全国人均水平的2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21元,为全省人均水平的66.5%和全国人均水平的42%;城镇化率为41.7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08个百分点、全国平均水平25个百分点。

三、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

要充分认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把执行《黄河保护法》贯穿到生态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实施生态综合治理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开展“绿满临夏”行动,统筹推进坡耕地改造、小流域治理、淤地坝建设,突出抓好水土流失治理、河道防洪治理和“三北”工程。

强化减污降碳增效行动

强化污染协同治理、区域联防联控和基层网格监管,完善控煤、抑尘、减排、禁燃措施。靠实河湖长制,严格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入河排污口常态化整治。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完善城乡生活、建筑、餐厨垃圾一体化处理机制。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深入落实“双碳”战略,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用水控制红线管理,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乡节水降损行动。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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