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临夏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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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召开《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送审稿)》立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会时间和地点时间:2023年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楼会议室

二 、听证事项对《临夏回族自治州供热用热条例(送审稿)》的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听证。

三 、参加人员邀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共30名,其中: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临夏州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8名、城镇供热企业代表8名、城镇供热专家代表2名、群众代表8名。

四 、听证代表产生方式

(一)城镇供热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产生,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务信息等);

  2.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4.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由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参加。

(三)临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城市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由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

(四)城镇供热专家代表由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参加。

五 、报名方式

有意参加者请在9月25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和《听证会代表报名表》发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

联 系 人:王强强

联系电话:0930-6218538

传 真:0930-6218538

电子邮箱:linxiachengjianban@163.com

附件:

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手机号


单位


职务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申请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仅供报名参加听证会使用;

   2.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3.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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