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精准管控 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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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夏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委《决定》精神,树牢上游意识、扛牢上游责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抓全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持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在项目前期方案论证、选址选线提出优化建议,对建设项目选址与“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核查,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为确保成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对我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了动态更新,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全州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6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3个(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总面积752.73km2;重点管控单元26个(工业园区、城镇空间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总面积1013.32km2;一般管控单元8个(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外的区域),总面积5563.45km2。

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十大行动”,2024年以来,全州共排查发现问题44个,已完成整治41个,有效防范化解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件(含不予处罚2件)、共处罚款44.082万元。全州共受理环境信访问题176件,均已办结,办结率为100%。深入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和“两打”专项行动,对涉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行为的3家检验机构依法立案查处,向公安部门移交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线索3件,公安部门立案侦查1件、受案审查2件。

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严把“两高一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许可证审批,将1540家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97家、简化管理196家和排污登记管理1247家,基本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加强排污管理和监督执法,督促排污单位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效筑牢了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强化固体废物和核与辐射监管。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全州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安全运行,放射源有效管控,全州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实现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和处置全过程无死角监管。编制完成黄河、洮河、大夏河、湟水河、黄水沟、牛津河、苏集河、新营河、广通河等9条重点河流应急响应方案,修订完善州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兰州市刘家峡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4支,建成应急物资储备库7个,储备足量的吸油毡、活性炭、发电机等37种(类)环境应急物资,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8次,环境应急处置能力逐年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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