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司法局推出公证为民便民服务新措施
为持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办证效率,近日,州司法局推出公证为民便民服务新措施,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在接待当事人咨询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取得材料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释,防止因材料不全或流程不明等原因让群众跑回头路。
缩短办证期限,让群众高效率办成事。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事务),将出具公证书,期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以内,让群众高效率办成事。
针对特殊群体,推行“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或因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保障特殊群体平等享受公证服务的权利。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还可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用,让群众在公证服务中切实感受到法治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