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热源厂设置密闭煤库、灰仓、石灰石粉仓和渣棚,物料密闭输送,煤炭装卸在煤库内进行,装卸过程采用喷洒方式抑尘;装卸粉尘、石灰石粉仓粉尘、灰仓粉尘颗粒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SNCR+SCR联合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处理,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6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活污水泼洒降尘。运营期产生的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废水经“pH调整+絮凝+澄清”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将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在室内,内墙采用吸声材料,并采取对产噪设备加装消声器及防震基座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有利用价值的外售,其余垃圾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空压油、废脱硝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灰渣、脱硫石膏、除尘灰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分别由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对污处设施进行检修;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并定期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