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积石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等5家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22〕41号)《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组织开展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通知》(甘卫中医函〔2022〕285号)的相关规定,州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于4月3日—13日对积石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和积石山县、和政县、临夏县、广河县中医医院进行了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
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临夏县中医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积石山县、和政县、广河县中医医院和积石山县中西医结合医院符合二级乙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4月17日—4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与州卫生健康委联系。受理反映联系人及电话(传真):张勇 0930—6213036。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