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广告发布的提示

来源: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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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各广告市场经营主体:

2023年春节将至,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保障广告宣传正确导向,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春节期间规范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现对全州广告市场主体在春节期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作如下提示:

一、严禁制作、代理、发布挑战道德底线、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的虚假违法广告。

二、严禁制作、代理、发布宣扬“给领导干部送礼”等利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广告宣传。

三、严禁制作、代理、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宣扬奢靡之风、拜金主义、特权思想、过度消费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

四、严禁制作、代理、发布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以及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预防、控制、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五、严禁制作、代理、发布利用广告制造“防疫焦虑”或者违法宣称普通食品、保健食品具有“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功能的虚假违法广告。

请全州各广告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发布广告,广大群众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举报涉嫌违法违规的广告线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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