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5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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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广河县祁家集镇祁家集村

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经纬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河县祁家集镇祁家集村,在广河县祁家集建材厂旧址建设年产9000万块标砖砖厂1座,设置年开采20万立方米黏土矿矿山1座,砖厂占地48153.5平方米,矿山占地64600平方米。2022年4月15日广河县发改局对烧结砖生产线项目进行了登记备案(广发改备〔2022〕7号),根据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河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烧结砖生产线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202.01tce。配套建设原料棚、破碎车间、陈化车间、晾晒房、成品堆场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19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1%。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严格按照《广河县祁家集村黏土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进行开采和恢复,严格落实设计确定的矿权界限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在雨天施工,施工挖方及时回填,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施工迹地平整与植被恢复。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黏土矿开采区各个作业面须配备雾炮及洒水车定期洒水控制扬尘,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黏土开采作业,开采的黏土及时拉运至封闭式原料车间储存,确保黏土矿开采区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设置全封闭式彩钢棚原料堆场,原料处理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设置全封闭式物料输送廊道,落料口进行洒水降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塔”处理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的限值要求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砖厂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三、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降尘。运营期脱硫废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水污染物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拉运至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产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剥离表土用于场地周边绿化及现有矿区复垦,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机油和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置,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黏土矿剥离表土用于开采平台绿化覆土;不合格产品、收尘灰、脱硫废渣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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