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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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变更)

东乡县

甘肃东乡族自治县达合同晖新能源有限公司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7月13日批复《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后续设计阶段,由于工程需求,升压站电压等级由110kV调整为330kV,主变由原来的2×100MVA变更为1×300MVA,升压站面积增大,围墙内面积由原来的7973.7m2增加至14035.5m2。本工程升压站电压等级升高构成重大变动,需重新办理环评手续。本工程依托东乡县200MW光伏发电项目主体工程内容,站区总建筑面积729 m2。配电装置区布置在升压站北侧,主要包括SVG集装箱及电抗器、屋外配电装置、主变、事故油池、接地变电阻柜成套装置、电气设备预制舱等建构筑物,向西北方向出线。

(一)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二)升压站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同时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要求站址的场平活动应位于围墙内进行,避免站址场平时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同时施工期间加强管理,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避免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乱堆乱弃影响周边环境;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严格落实防治水土流失的措施,及时做好施工扰动面的生态恢复工作。

(四)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事故油坑,事故油坑及事故油池进行防渗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清理,不得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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