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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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 件

1

兰州至合作铁路(临夏段)天然气管道迁改项目

临夏县、临夏市、东乡县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临夏市、东乡县。管道改线共涉及6段,迁改后总长度为15.42千米,其中甘西南支线改线3段长5.24千米,甘南支线改线3段10.18千米;改线工程不设站场、阀室。该项目总投资8427.3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万元,占总投资的1.22%。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动植物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穿越南龙山森林公园一般休憩区,要强化减缓生态影响的措施;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作业方式,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减少裸地暴露时间,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要及时通过覆土、平整、复耕、栽种景观植物、播种草坪等措施恢复生态环境。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坚决防止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破坏;施工期每段改线处设置1座移动式钢制沉淀池,清管及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泼洒降尘。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洒水、遮盖等抑尘措施;无法及时回填的土方,要集中堆放,并用密目防尘网苫盖;配备洒水车,在各施工区、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声环境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焊条、焊渣、废防腐材料等施工废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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