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9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9-20
字号:
收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县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临夏县

临夏县人民医院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临夏县人民医院为了提高医院介入治疗水平,满足患者的就诊需求,计划新建介入手术室一间,开展介入诊疗工作。手术室面积为 58.42m2(净空尺寸:长 10.34m×宽 5.65m×高 2.7m),手术室内拟安装使用 1 台飞利浦医疗系统荷兰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 Azurion7M20 型 DSA(额定管电压 125kV、额定电流 1000mA),该设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1、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完善专职管理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管理及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核,严格持证上岗。

2、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建立辐射环境监测制度,加强项目运行期间工作场所、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监测并归档。严格落实个人剂量监测与管理制度,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档案并长期保存。按照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本项目确定工作人员年有效剂量管理约束值为5mSv,公众年有效剂量约束值为0.1mSv。

3、建立健全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设备检修维护、辐射防护及安全保卫等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制定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区域辐射环境安全。

4、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确保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等相关标准要求。做好辐射工作场所屏蔽防护工作,确保满足机房屏蔽体外30cm处周围剂量当量率不大于2.5μSv/h。辐射工作场所应严格划定控制区、监督区,并加强目常管理。机房防护门应设置闭门装置及门灯联锁装置、门口应设置规范醒目的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状态指示灯,机房内应配套建设动力通排风系统并加强通风换气,防止有害气体累积。加强介入治疗工作场所管理并严守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并做好医生、病人的个人防护工作;严格控制手术医生的工作时间,确保满足剂量管理限值要求。建立DSA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等档案记录,并由专人管理、加强对设备及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的日常检查维护,进一步完善防止误操作及工作人员、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避免辐射事故发生。


X

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