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来源: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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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五一”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假期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现就规范“五一”假期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自愿、平等、公平、合理、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开展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类经营主体要实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公示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商场、超市等市场零售企业应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经营原则,自觉规范降价、打折、返券等优惠销售行为。对降价处理销售的商品不得虚构原价,必须使用降价标价签特别标明降价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并保留降价前七日内实际销售的相关资料,以备核查。经营者开展赠、送、返等赠售活动时必须有明确的告知,应将附加或限制条件在广告宣传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不得利用隐蔽价格附加条件和虚假的价格承诺欺骗消费者不得馈赠假劣商品,不得虚构或抬高所赠商品的价值,对带有附加条件的馈赠行为,应醒目标示馈赠承诺的内容和附加条件并应认真履行。

四、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停车服务、出租车、客运等行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出租车、客运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不得擅自提高票价,严禁利用节假日交通繁忙之际随意要价和变相涨价。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及行业组织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节日期间的价格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消费纠纷时有据可依,遇到消费纠纷时,要及时联系商家协商处理,无法协商或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反映。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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