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4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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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东乡县高纯石墨和锂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东乡县达板镇红庄村(东乡经济开发区)

甘肃华瑞鸿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金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达板镇红庄村,总占地40000平方米,在东乡县金玉硅业有限公司厂址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将原碳化硅生产线技术改造为6组12条艾奇逊石墨化炉负极材料生产线;二期在预留建设用地建设高纯石墨化车间,安装120台超纯提纯设备。该项目主要建设石墨化车间、精品加工车间、高纯石墨车间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原料堆棚、成品库房、配电室、循环水池及综合办公楼等辅助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石油焦15800t,年产锂电池负极材料4000,二期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煅后石油焦15800吨,年产600吨高纯石墨。项目总投资为27272.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4万元,占总投资的0.56%。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建设封闭式原料堆棚、生产车间、加工车间,石墨化工序中产生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法脱硫”处理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半成品破碎、保温电阻料破碎、高纯石墨破碎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不低于15高排气筒排放,高纯石墨加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相关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泼洒降尘,厂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委托专人清掏。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合理布局各类产噪设备,并通过基础减振、加装隔声罩及消音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基础开挖废弃土石方及其他建筑垃圾全部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废机油、废润滑油、废空压油等危险废物依托原有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设1座210平方米一般固废暂存间,脱硫石膏、石墨化杂质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提纯滤芯由厂家回收,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电阻料、保温料部分外售,部分回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甘肃新瑞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夏县城市天然气输配保供调压站工程项目

临夏经济开发区

甘肃新瑞天然气有限公司

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3838.18平方米,该项目主体工程包括:1座规模为1400Nm3/hLNG气化站、1座8000Nm3/h调压计量加臭撬,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万元,占总投资的0.147%。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储罐内LNG气化产生的BOG废气经BOG气化器气化后直接进入调压计量撬,不外排,检修时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EAG加强器加热后经阻火器后通过12米高放散塔高点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夏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加装减震垫、柔性接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残液、废滤芯、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废含油抹布和废手套与生活垃圾一同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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