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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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临夏双城加油站和加气站(LNG、CNG)合建站建设项目

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

临夏县嘉辉能源有限公司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尹集镇咀头村,总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加气站与加油站两站之间拟规划建设一条公路;主要建设SF双层油罐4个,60立方米LNG储罐1个,储气瓶1个,压缩机1台,加油机6台,LNG加液机2台,CNG加气机2台,洗车机2台,充电桩12台及相关配套设施,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3.4万元,占总投资的1.34%。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运营期采用一级、二级油气回收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物;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限值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泼洒降尘,施工区设置环保厕所,定期交由周边农户清运至农田施肥;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发生水土流失。运营期洗车废水经“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入临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隔油池预处理的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临夏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产生的钢材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回收后外售,废弃土石方用于场内道路的填筑;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收集点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油罐清洗废渣、洗车油污及含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厨余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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