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州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的提醒告诫书

来源: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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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全州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的提醒告诫书

全州各医疗卫生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使用管理,确保医疗诊断、治疗、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就加强全州医疗卫生领域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工作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医疗卫生机构(含公立医院、民营医院、专科医院、体检中心、血站、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作为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计量器具的管理、检定和维护工作。

2.对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必须依法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向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3.对非强制检定但用于医疗活动的计量器具,也应自行定期检定或校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二、规范计量器具管理

1.建立完善计量器具台账,详细记录器具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增、报废、停用的计量器具及时更新台账,确保账物相符。

2.严禁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从事医疗活动。

三、依法依规申请检定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应提前与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预约检定时间,确保器具按期检定,避免超期使用。

2.对检定不合格的器具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更换,并重新申请检定。

四、法律责任与后果

对未按规定申请检定、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伪造检定数据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1.责令停止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2.依法处以罚款、通报批评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希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计量器具管理工作,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共同维护医疗领域计量秩序,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单位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该领域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临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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