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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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东乡县炉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东乡县百和乡丁赵家村

临夏泰衍鑫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恒鑫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乡县百和乡丁赵家村,总占地面积1333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条炉渣处理生产线(日处理炉渣量1000吨),配套建设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等。该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0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建设封闭的原料库、上料系统及环保砂库,并设雾炮水雾喷淋装置,原料要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原料堆放、装卸、上料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喷淋抑尘;车辆出入口设冲洗设施,厂内道路设洒水设施。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泼洒抑尘,在厂区内设置环保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处理后,清水回用于生产;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拉运至临夏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选车间、厂区地面及办公楼地面硬化措施,切实做好危废暂存点地面防渗处理,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敏感点附近施工周边应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择高效、低噪声设备,对各类产噪设备通过加装减振元件、防震基座及安装隔声门窗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利用的综合利用,无法综合利用的运往相关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点,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未燃尽的物料集中收集分选后返回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回炉燃烧;废不锈钢、泥饼收集堆放在专用的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制定有效管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和设施,并定期演练,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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