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和政县污水处理站处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羊舍羊粪日产日清,并采用“干清粪”工艺清理,加强羊舍通风,设置封闭式羊粪转运间,对羊舍及羊粪转运间定期喷洒除臭剂,确保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须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有关要求。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设置密闭饲料生产车间,厂区内设置绿化带,并对产噪设备通过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利用的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及医疗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医疗废物等危险废物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羊粪收集暂存后外售有机肥厂;病死羊及胎盘等分娩废物及时拉运至定西双申农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全处置;精饲料加工产生的收尘灰收集后回用于饲料生产;废输送皮带、废卷膜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