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通过甘肃美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公示
依据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环办科技〔2018〕5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2〕4号)有关规定,经现场核查,甘肃美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按审核评估备案意见要求实施了清洁生产方案,并取得了较好的环境和经济效益。现将清洁生产方案实施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
电话:0930-6241656
传真:0930-6241669
邮箱:571385314@qq.com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731100)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点 | 咨询机构 | 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方案情况 |
1 | 甘肃美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 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虎关乡关丰村 | 甘肃熙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1项。其中,无/低费方案9项,中/高费方案2项。 |
附:已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名录
甘肃美富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康乐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已实施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2项:
1、外购成品次氯酸钠替代食盐水电解装置
2、一期氧化沟曝气方式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