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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石山县大河家渊君液化气站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 甘河滩村 | 积石山县大河家 渊君液化气站 | 甘肃奥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工程建设内容:该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积石山县大河家镇甘河滩村,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座年罐装总量约360吨的液化气站及配套附属设施,为六级液化石油气充装储配站,安装40m3液化石油气埋地卧式储罐2台,10m3液化石油气埋地卧式残液罐1台,总储量为90m3,新建一栋两层办公楼、一座储罐区罐池、一座消防水泵房,一座300m3消防水池。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333.33m2,总建筑面积约580m2。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的1.07%。 |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相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严防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委托吸污单位吸污清运至大河家污水处理厂。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采取加强通风等措施,厂界外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夜间不生产,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昼间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利用的资源化利用,不可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库暂存间,项目液化石油气气瓶中残液导入残液罐,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运营期产生的废机油、废空压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由维修单位带走处置,厂区不储存,废钢瓶定期作为废品售卖,生活垃圾集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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