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水务局关于东乡县屯地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小型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细则》(国标函[2024]13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全省小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通知》(甘水监督发[2023]365号)等规定,经审定,东乡县屯地水电站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意见。
联 系 人:梁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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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水务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