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6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临夏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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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州政府统办楼九楼 (731100)     电  话:0930-624167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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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县土桥镇侯段村农畜产品综合加工项目                                                                                                                    

临夏县土桥镇侯段村

临夏县土桥镇侯段村产业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甘肃凌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县土桥镇侯段村,占地面积10168平方米。建设年屠宰生猪15万头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内容:屠宰生产车间、冷库、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无害化处理间、办公楼及门房等配套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5万元,占总投资的3.48%。

一、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防渗旱厕,粪便定期清掏堆肥,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泼洒降尘。运营期屠宰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污染物浓度满足《屠宰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间接排放标准及土桥镇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指标后,排入临夏县土桥镇污水厂进行处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运营期对格栅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污泥浓缩池及污泥脱水间等进行加盖密闭,待宰间、屠宰车间、无害化处理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及污水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通过“碱喷淋塔+生物滤池除臭工艺”进行处理,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要求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及时清理待宰圈以及屠宰车间内的牲畜粪便、胃内容物、碎肉和碎骨等废弃物;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3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相关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关要求后排放。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施工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落实厂区围挡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优化产噪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隔声、吸声、建设隔离带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木料、废钢筋等一般固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空压油、废矿物油、卫生防疫物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能力的单位处理,并做好危险废物贮存、转移等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病死猪、肠胃内容物、不合格内脏通过高湿高温无害化处理设备安全处置,无害化残渣每日拉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无害化车间油脂外售动物饲料加工厂;生活垃圾统一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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