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临夏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公告
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域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和《2026年甘肃省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甘农渔发〔2025〕7号)等有关要求,我站定于近期组织实施2026年临夏州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放流时间
2026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放流地点
东乡县河滩镇东干码头(临夏州黄河上游东干码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平台)。
三、放流物种、数量及规格
序号 | 物种名称 | 保护类别 | 规格 | 放流数量 |
1 | 黄河裸裂尻鱼 | 淡水区域性物种 | ≥5厘米 | 27.73万尾 |
2 | 极边扁咽齿鱼 | 珍稀濒危物种 | ≥5厘米 | 9.06万尾 |
合计 | — | — | — | 36.79万尾 |
其中,对珍稀濒危物种极边扁咽齿鱼实施标志放流,标志比例不低于10%。
四、苗种来源与质量保障
本次放流苗种全部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供应单位均为持有对应物种人工繁育许可证的驯养繁殖企业,并已建立健全苗种档案制度,完整记录亲本来源、繁殖过程及基因检测等信息,苗种来源全程可追溯。
放流苗种实行“初验+复验”双重检测机制。放流前已由省水产研究所对中标单位苗种抽样送检初验,放流现场将再次抽样送检复验,抽样全程录像并标注时间、经纬度坐标,确保检验苗种与实际放流苗种为同一批次。两次检验结果均合格后,由省水产研究所出具物种鉴定报告。
五、现场监督
放流活动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现场邀请公证机构公证,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群众代表全程参与监督。苗种暂养、计数、规格测量、标志投放等操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放流数量计数器计量签字确认。
六、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次放流活动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临夏州农业农村局反映。
七、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930-6217243
通信地址:临夏州新华街统办楼七楼
邮 编:731100
八、有关事项
1.增殖放流是修复水域生态、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公益性事业,欢迎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
2.放流水域实行严格管护。自放流之日起,州、县渔政执法机构将联合开展专项巡护,依法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及使用非法网具捕捞等违法行为,严禁“放后即捕”。
3.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和黄河禁渔期制度,不捕捞、不伤害放流苗种,发现涉渔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4.活动现场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文明参与、有序投放。
特此公告!
临夏州农业农村局
202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