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来源:临夏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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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行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负责全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开发利用和保护,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负责组织编制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生活、生产、生态空间布局。监督实施城市(镇)规划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各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严格落实城市(镇)规划和供地管理要求。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未利用地的开发监管。实施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准入管理,强化土地征收、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落实污染地块联动监管责任。

四、负责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

五、负责全州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组织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七、负责已征收裸露土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土壤污染责任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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