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临夏七医院及临夏普康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临夏七医院及临夏普康医院等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工作安排,州卫生健康委按照《甘肃省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规定,对临夏七医院及临夏普康医院开展了周期性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委务会议研究,拟确定临夏七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临夏普康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28日—2月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州卫生健康委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医政医管科 0930-6212566
驻委纪检监察组 0930-6282385
电子邮箱:lxyz6212566@163.com
临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