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康乐县生态环境分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的活动主题,在康乐县良恒商业广场开展生态环保元素的宪法宣传活动。将宪法精神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度融合,既彰显了宪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作用,又展现了康乐分局以法治手段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践成效,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康乐注入了强劲法治动能。
活动现场,色彩鲜明的宣传展板整齐排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核心条款格外醒目。工作人员通过悬挂主题横幅、发放普法手册、设置咨询台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宪法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康乐县地处黄土高原向青藏高原过渡地带的地理特征,以及群众关心的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管控、清洁煤使用等热点问题,现场开展“你问我答”互动咨询,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环保手提袋100余个,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现场执法人员的讲解让群众深刻认识到,宪法精神正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环保实践落到实处。
此次宪法宣传活动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创新宣传形式,结合“线上+线下”双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电子屏等平台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宪法宣传融入日常环境执法监管全过程。通过开展“环保法治进企业”“生态普法入乡村”等系列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宪法精神和环保理念在群众心中扎根生长,为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山川秀美的美丽康乐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