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甘肃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甘肃省乡村振兴奖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甘农领发〔2025〕6号)精神,经各推荐单位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并报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拟推荐国家医保局机关党委(人事司)综合处等6个集体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胡诚等6名个人为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一、公示对象名单
(一)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6个)
1.国家医保局机关党委(人事司)综合处(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先进集体)
2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州直部门乡村振兴先进集体)
3 .永靖县农业农村局
4 .和政县农业农村局
5 .康乐县财政局
6.广河县庄窠集镇人民政府
(二)甘肃省乡村振兴先进个人(6名)
1 .胡诚,临夏县挂职副县长(南光物流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中央定点帮扶单位先进个人)
2.蒋月平,永靖县刘家峡镇城北新村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州政协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核算管理室副主任,州直部门驻村帮扶先进个人)
3.贠铎,东乡县龙泉镇大岭村驻村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省委办公厅调研处二级主任科员)
4 .杨自宏,临夏县农业农村局防返贫监测股股长
5 .柳波,临夏市枹罕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6 .韩京玺,积石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副主任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18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受理单位:中共临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电话:0930—6214301(兼传真)
邮箱:lxzwncgz@163.com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728室
邮编:731100
中共临夏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