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临夏州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拟销号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三十三项:康乐县、广河县、和政县、积石山县四个县垃圾填埋场已达到最大设计库容,除康乐县外,其他三县尚未制定封场方案。
整改目标:制定完成相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或清场方案并组织实施。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责任单位:广河县、和政县、积石山县政府
整改情况:
1.广河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于2022年1月、2020年7月停止运行。县城管局先后对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三甲集镇生活垃圾填埋场表面覆土40厘米,避免填埋的生活垃圾暴露后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对陈旧、破损的两座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池顶棚进行了翻新改造,避免渗滤液池中流入雨水,以防发生渗滤液溢流现象。县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转运至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临洮)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县城管局与广河县国富皮革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渗滤液处置合同,负责将两座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转运至广河县国富皮革有限公司按照工业污水进行规范处理。2024年7月,编制完成了广河县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方案并委托进行了评审,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城区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堆体整治工程、排水渠工程,三甲集垃圾填埋场已完成堆体整治工程、废气导排工程。
2.和政县垃圾填埋场于2019年11月停止运行,县城管局对填埋场表面进行了覆土,并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池顶棚进行了翻新改造,有效避免了生活垃圾暴露后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和渗滤液池中流入雨水,发生渗滤液遗漏现象。县城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及时转运至临夏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夏鹭鸿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县城管局与光大绿色环保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临洮)有限公司签订了垃圾渗滤液委托处置服务合同,将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转运至该公司进行规范处理。编制完成了和政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初步设计,并按方案要求进行了评审,完成封场工程建设任务,并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竣工验收。
3.积石山县于2021年6月实施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修复再利用项目,将吹麻滩镇生活垃圾一部分转运至临夏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一部分转运至大河家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将吹麻滩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运送至大河家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处理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渗滤液池已全部回填。
经临夏州住建局复核认定,以上问题广河县、和政县、积石山县均已完成整改。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41667
联系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8楼
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