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规则(试行)》和《临夏州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第23项
问题表述:统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落实“四水四定”有较大差距。甘肃省水资源短缺矛盾十分突出,但是违规取水用水、地下水超采和再生水利用率低等问题依然严重。
整改目标:经济社会用水量、万元GDP用水量下降、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等达到“十四五”目标,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基本建立。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兰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水利厅
整改验收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信厅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县(市)及时更新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信息,修订印发《临夏州州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持续开展取用水问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三超两无一拖欠”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全州河道外取水口与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取水口信息对比衔接率、违规取用水问题整改完成率均为100%。所有违规取用水问题线索,均做到了及时处置,实现了动态清零。
二是落实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积极配合做好《甘肃省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双控方案》的资料收集上报,目前该方案已报水利部审批。开展全州取水许可证统计及取水许可量压减腾挪平衡工作,通过前期调研、现状用水、取水许可情况统计以及制定压减计划,形成了《全州取水许可证摸底统计暨闲置取水许可量压减腾挪平衡工作调研报告》持续开展依法应当关闭的地下水井和公共供水管网已覆盖满足供水需要的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至2025年11月,全州累计关闭机井129眼。地下水年用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的非农用水户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同时积极组织永靖县选取机井开展“以电折水”典型系数测算试点工作。
整改结论:按照《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临夏州按照整改销号条件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复核。经自查复核,该项整改任务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
整改验收意见:甘肃省住建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分别于2025年1月6日、1月13日、2026年2月9日、3月4日、9月7日出具验收销号意见:经现场核查,各市(州)和兰州新区作为整改实施主体的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整改任务确定的整改目标已实现,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同意该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建议予以销号。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和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临夏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18642(兼传真)0930-6241667
电子邮箱:zgb8418642@163.com
中共临夏州委 临夏州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