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临夏州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临州发改价格〔2025〕80号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临夏州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
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16〕259号)和《甘肃省定价目录》(2022版)等政策规定,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行为,经研究,现就我州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收费按充电电度收取,每千瓦时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为0.60元(不含电费)。
二、电动汽车充电桩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鼓励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对充换电用户实行各种优惠政策。
三、各县市发展改革局要督促充电设施经营企业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峰谷平各时段充电电价和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上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原临州发改价格〔2021〕311号、临州发改价格〔2022〕203号、临州发改价格〔2024〕166号、临州发改价审〔2024〕183号同时废止。
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