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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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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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特制定《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认真阅读《指南》,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辅。《指南》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xia.gov.cn)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单位主要职能情况、内设机构、领导、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及联系方式等。

2、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召开的重要会议和举办的大型活动等情况;与我局业务相关的重要事件情况。

3、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以我局名义发布或者我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其他:

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局办公室。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18290   0930-6210049(传真)

通讯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

邮政编码:731100

(二)申请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描述性特征;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局办公室、州政务大厅政务信息公开处领取,也可以在临夏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下载,具体申请方式有种: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将信函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事项。

(四)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后,及时作出相应处理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将给予指导或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作出答复。

(五)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六)答复时限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至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七)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

邮编:731100

电话:0930-6218290

传真:0930-6210049

电子邮箱:LXZJGSW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

邮政编码:731100

单位名称: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929400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

邮政编码:73003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甘肃省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信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

邮政编码:731100

临夏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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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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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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