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公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序号 标题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包括州政府及州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州级行政机关)。州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州级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州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信息公开的主体及方式

  (一)主动公开

  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制发的非涉密类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1.州政府“临州府发”、“临州府函”和州政府办公室“临州办发”、“临州办函”文件中宜于主动公开的文件。

  2.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相关政策解读情况。

  3.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州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内容。

  6.州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州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州政府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人员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职责等信息。

  公开形式: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nxia.gov.cn)、微信公众号“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政府信息。

  2.《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报》刊发。

  3.州档案局查阅。

  4.其他方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州政府授权州政府部分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州发改委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2.州财政局负责发布州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州生态环境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州统计局负责发布统计公报;

  5.州司法局负责发布州政府规章;

  6.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州政府的其他信息。

  州政府各组成部门按职能主动公开以下政府信息:

  1.自然、资源、人口、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非涉密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理情况;(责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州地震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3.国土空间规划及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4.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

  5.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公开招投标及工程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代建办等部门)

  6.招商引资项目;(责任单位:州招商局)

  7.资源开发方面的规划、招投标资格及实施过程和结果;(责任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

  8.乡村振兴、优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责任单位:州乡村振兴局、州民政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人社局、州卫健委、州医保局、州残联等部门)

  9.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责任单位:州民政局)

  10.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11.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12.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及其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州审计局)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责任单位:具有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部门)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任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部门)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责任单位:州发改委)

  17.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8.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及录取情况;(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9.本机关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情况;(责任单位:州政府各部门)

  2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时限:州政府各组成部门应当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调整更新,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载体公开信息。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其中,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0-6221011

       传       真:0930-6241969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申请方式

  向州政府及州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接收当面申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下“依申请公开”子栏目,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申请受理时间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6.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7.费用

  受理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但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受理机构将收取适当费用。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州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夏市红园路13号州政府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电子邮箱:lxz6221011@163.com(此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仅提供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1.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0-6221011(兼传真)

  通信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2.行政复议

  单位名称: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30-6214308

  通讯地址:临夏市红园路8号

  邮政编码:731100

  3.行政诉讼

  单位名称:永靖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930-8831276

  通讯地址:甘肃省永靖县刘家峡镇富民路(无门牌号)

  邮政编码:731600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州政府领导
州长
何东
州委副书记、州长
何东,男,回族,196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工学学士,现任临夏州委副书记、州长。
负责州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
副州长
  • 鲁泽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鲁泽,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负责州政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数字经济、县域经济,财政、税务、金融、统计调查、“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人民防空、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政务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驻外办事机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工作。协助州长负责审计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统计局、州应急管理局、州政府金融办、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联系单位:州消防救援支队、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临夏调查队、州人行、州银保监局,驻临各金融、保险、证券机构。
  • 张朝俊
    州委常委、副州长
    张朝俊,男,汉族,197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副州长。
    负责农业农村、农机管理和气象等方面工作。联系东西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机服务中心、州供销社、州刘家峡库区管理局、州农科院。联系单位:州气象局。
  • 李勇
    州委常委、副州长
    李勇,男,1977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市场监管、科技、体育、商务和招商引资,融媒体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科学技术局、州商务局、州体育局,州招商局、州融媒体中心。联系单位:州工商联、州科协、州广播电视网络公司、州凯润农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李明海
    副州长
    李明海,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管理学硕士, 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政、残疾人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非公经济,园区建设、电力、通讯、无线电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联系单位:州残联、州烟草专卖局、州石油公司、国网临夏供电公司、州电信公司、州移动公司、州联通公司、州铁塔公司、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公司、临夏无线电管理处。
  • 张自贤
    副州长
    张自贤,男,汉族,1968年12月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自然资源、水务、乡村振兴、林业和草原,地震、申报世界地质公园等方面工作。 分管单位: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南阳渠管理局、州地震局、临夏地质公园服务中心。联系单位:州惠河水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丰登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毛鸿博
    副州长
    毛鸿博,男,汉族,1975年3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临夏清真食品认证中心。联系单位:州文联、临夏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州盛河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丁肃静
    副州长
    丁肃静,女,汉族,1978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负责民族、卫生、退役军人事务、军政,数字政府建设,地方志、档案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民委、州卫生健康委、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州医疗保障局,州志办、州大数据中心、州疾控中心、州医院、州中医医院、州妇幼保健院。联系单位: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侨联、州档案馆、临夏军分区、驻临部队。
  • 马显锋
    副州长
    马显锋,男,回族,1972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负责教育、生态保护等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教育局、州生态环境局,临夏中学、临夏回民中学、临夏现代职业学院、州职业技术学校、临夏开放大学、州特殊教育学校。
  • 亢卫忠
    副州长
    亢卫忠,男,汉族,1970年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负责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信访等方面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分管应急管理体系构建方面工作。分管单位:州公安局、州司法局。联系单位:州应急管理局、州信访局、州国家安全局、州武警支队。
秘书长
马福俊
州政府秘书长
马福俊,男,回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临夏州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
主持州政府办公室工作,协调州政府办公室与州委、州人大、州政协办公室之间的工作,协调州政府与各工作部门、各县(市)政府之间的工作,办理州长交办的工作,协助鲁泽常务副州长负责州政府驻外办事(联络)处工作。分管单位:州政府研究室。
副秘书长
  • 朱牧

    副秘书长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

  • 罗发功

    副秘书长

    协助秘书长的工作,负责州政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机关党总支和办公室精神文明、工青妇、联系村帮扶工作,分管州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 邓世文

    副秘书长

    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主持州政府政务中心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

  • 马秀华
    副秘书长
    协助副州长李明海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二科。
  • 王建林
    副秘书长
    协助丁肃静副州长的工作。
  • 康玉敏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督查科、组织联络科。
  • 周世泽
    副秘书长
    协助李勇副州长的工作。分管州政府信息中心、州政府办公室信息科。
  • 敏忠德
    副秘书长
    协助常务副州长鲁泽同志的工作。分管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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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工作部门
州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部门二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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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以下简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保障各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卫生部门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救援水平,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临夏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精神和州政府工作要求,州卫健委拟定了《临夏州医疗卫生保障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发改委等12部门和8县市卫健局、州直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7章33条。

第一章是总则。包括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是应急医疗卫生救援的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导致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情况,参照国家和省上应急预案,将医疗卫生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共四个等级。

第三章是医疗卫生救援保障组织体系。明确州卫健委在州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在州政府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临夏州医疗卫生保障应急指挥组,由州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州长担任组长,州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和州卫健委、州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等相关部门为成员。指挥组下设办公室、指挥调度组、医疗急救组、物资保障组、信息管理组、专家咨询组、疾控与卫监组等工作组,并明确各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是医疗卫生救援保障应急响应和终止。包括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原则、分级响应级别,现场抢救和转送伤员原则、信息通报报告和发布以及医疗卫生救援应急响应的终止原则。

第五章是医疗卫生救援的保障。对信息系统、急救机构、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队伍、血液储备、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救援经费以及医疗卫生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做了相应的规定。

第六章是医疗卫生救援的公众参与。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要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

第七章是附则。包括责任与奖惩、预案启动格式框架、新闻发布内容框架、应急结束宣布格式、医疗卫生救援应急指挥机构及联系方式、预案制定与修订、预案解释及实施。


《临夏州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方案》解读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2021年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21﹞11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水利“四抓一打通”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益,解决临夏州水利“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全州水利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临夏州州情、水情及水利工作实际,完成了《临夏州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方案》(初稿)。2022年2月28日,向州直相关单位和8县市水务部门征求了意见建议,经充分吸纳完善后形成了《临夏州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部分。

(一)工作方案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决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要求,聚焦水资源、水工程、水灾害、水生态、水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以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四抓一打通”为方向,全面推进水利补短板、强监管和改革创新,着力完善供水网络体系,切实加强水生态保护与治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临夏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到2025年,全州水利 “四抓一打通”取得阶段性进展,南阳渠提质增效及水系连通、石门滩水源保障等重点水利工程输配水体系基本建成,重点河流、重点河段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水利智慧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州水利 “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解决,建立区域性水网体系,建成现代化水安全保障网络,完善江河防洪减灾体系,形成美丽健康的河湖水生态系统,逐步构建起现代水治理体系。

(二)工作方案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通过优化全州水资源配置格局、实施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健全区域性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开展水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智慧水利”建设等工程措施,构建保障有力的水利工程体系;通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利工程监管、抓好水土保持管理、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完善水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加大依法治水力度,构建协同高效的现代水治理体系;通过深入推动水权改革、着力推进水价改革、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加强水利科研基础设施与能力建设、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水文化建设和水情教育,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

(三)工作方案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投入保障、规范项目实施、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工作方案从“纸上”落到“地上”。

(四)工作方案第四部分为分年度项目计划。分年度项目计划共包括重点水利工程、调蓄设施工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项目、农村供水保障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防洪工程体系、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智慧水利等8大类254项项目,总投资205.6亿元,2022-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111.7亿元,其中2022年完成20.3亿元,2023年完成25.1亿元,2024年完成30.6亿元,2025年完成35.6亿元。

《临夏州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工作方案》解读

《临夏州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主要包括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及目标、保障措施等部分。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全面实施临夏州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全省水利“四抓一打通”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是缓解全州缺水现状、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的有效途径,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的良好风尚,能为我州打造黄河上游生态保护的先行区奠定坚实基础,能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及目标。《工作方案》从严格用水总量指标管控、严格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补齐各领域节水短板、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加强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强化计量监测和节水监管、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提出了重点工作任务。《工作方案》分别从2025年、2035年两个阶段,明确了19项具体工作目标:到2025年,全州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3.94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总量严格控制在820万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94.89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创建3个以上工业节水型企业,建成一批节水型园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8%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完成,各类节水载体创建及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临夏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以上。到2030年全州用水总量严格控制在4.1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58.25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各类节水载体创建及节水型公共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5%以上。

(三)保障措施。要求各县市、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州县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按照各自相关职责,全面推进节水工作。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用于节水建设项目。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制度以及水资源管理季度评价制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多方位推动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工作方案落地见效,深挖节水潜力,切实提高我州水资源利用效率。

《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解读

一、规划编制情况

根据州委州政府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省水利厅印发的《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甘肃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思路报告》,结合《临夏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临夏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临夏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水利专项规划》,我们对8县市进行了多次全面调研,收集了大量的水利现状基础资料,深入了解了县市的水利现状、发展需求、存在的困难,并广泛征求各县市、各行业领域的意见,完成了《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建立了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库,梳理了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工程、防洪提升工程、主要河湖及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修复工程、水利信息化及其他等4个大类项目,积极参与省水利厅组织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项目筛选和投资规模测算审核会议,并按照会议要求,对规划项目库进行了梳理、补充、修改、完善,确保州级规划与省级规划的有效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能够纳入省级规划。“十四五”期间,共谋划水利重大项目263项,总投资315亿元,其中我州总投资163.03亿元的95个项目被省水利厅列入全省“十四五”水利专项规划。

同时,为提高规划质量和水平,确保规划科学管用、能落地落实,邀请了7名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州水科院专家对《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进行了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规划主要内容

《临夏州“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主要包括“十三五”水利发展成就、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挑战、总体思路和布局、水利发展改革主要任务、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等六个章节。

(一)规划第一章全面总结“十三五”以来,全州水利发展取得的主要成就,主要包括水利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胜利、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民生水利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整体加强、水土流失预防治理逐步深入、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水利改革不断深化、水利行业监管不断加强等内容。

(二)规划第二章从发展阶段、战略要求、发展机遇、发展基础全面分析了“十四五”时期我州水利发展面对的新形势,“十四五”时期我州水利工作仍处于加快补齐短板、消除薄弱环节、筑牢水安全风险底线、解决累积性问题、实现提档升级的关键时期。提出了水利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水资源承载能力不足,水安全保障形势严峻;水利基础设施体系仍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用水效率不高,水资源节约集约程度有待提高;水生态环境脆弱,保护与治理任务依然艰巨;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行业监管能力依然薄弱等内容。

(三)规划第三章提出了“五个着力”“五水共治”的总体思路和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坚持节约用水、高效利用,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坚持风险防控、确保安全,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水资源高效利用、供水安全保障、防汛抗旱体系更加完善、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明显加快、行业能力显著提升、水利改革持续深化等目标任务。划分了南部水源涵养区、中部河流川塬区和北部水土流失防治区等三个区域的总体布局。

(四)规划第四章按照省上“四抓一打通”水利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全州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着力补齐供水、防洪、水生态、信息化等方面的突出短板,通过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保障供水安全、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加快水生态治理与修复、提升行业能力、深化水利改革,努力构建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

(五)规划第五章针对水资源高效利用与供水安全保障、防洪减灾、水生态保护与治理等“十四五”水利建设任务,明确要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依法加强相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全过程监管,最大程度避免规划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六)规划第六章从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评估;积极统筹谋划,深化前期工作;拓展投资渠道,增加水利投入;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加快推动我州中医药振兴发展,推进中医药事业产业并举,实现中医药强州的发展目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办发〔2023〕40号)精神和我州实际,州卫生健康委拟定了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征求了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信局等12个部门和各县市卫生健康局、州直医疗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临夏州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实施健康临夏战略,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中华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部分为工作目标。2025年,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高地,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优势作用更加彰显,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高质量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中西医协同推进发展、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弘扬中医药文化、中医药传承创新、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中医药开放发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八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按照单位职责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目标要求等内容。

第四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有落实工作责任、争取项目资金、开展评估督导、营造良好氛围等4项具体措施。


《临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新污染物是指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主要有四大类,即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和微塑料。去年底至今年年初,国家、省上首次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工作方案,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了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目标任务,对于加快补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短板,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依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3号)精神和州政府工作要求,州生态环境局拟定了《临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征求吸纳了各县(市)政府和州发改、农业农村、科技、市场监管等16个州直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后,完成了合法性审查,经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正式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总体框架与内容跟省上方案基本一致。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任务、保障措施3大块20项具体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是到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二是2024年底前,配合省上发布《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三是到2025年,完成国家、省上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及环境风险评估,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动态更新全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第二部分为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环境风险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环境风险管控、加强治理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的16项重点工作,并按照单位职责逐一明确了工作责任主体、目标要求等内容。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主要内容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执法、拓宽资金渠道、强化宣传引导等4项具体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及主要职责任务。


        文件链接: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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