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源:州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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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州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以及建设科技、技术经济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住房保障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州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承担建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标准及定额的执行;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实施全州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

  (四)负责拟订全州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管理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五)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州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监督有形建筑市场;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组织中央、省属在临和州级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州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州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监督国家和省上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十二)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工作。负责对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及房地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稽查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州房屋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管理工作。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州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与应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推广建筑墙体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负责实施国家和地方限制(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粘土砖的有关规定;负责在全州建设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新墙材产品开发利用、质量管理和新墙材生产企业资质的审核申报;负责全州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缴、验退与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全州物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州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负责全州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和州外企业进临资质、项目备案;负责全州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工作;指导各县市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州物业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十五)负责人民防空工作。负责全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州人民防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建设规划和计划;负责制定人防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人民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城市防空袭计划和人民防空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防空袭演练;负责人民防空指挥所建设,完善指挥手段和设备设施;指导、监督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管理;负责检查指导监督全州人防工事安全使用、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监督管理。战时负责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市和要地防空指挥及通信保障工作。对外加挂临夏州人民防空办公室、临夏州城市管理执法监督局牌子。

  (十六)承办州委、州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承办文秘档案、保密保卫、督促检查、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议案提案督办、重要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本行业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批和解释工作;指导建设行业的法治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仲裁案件,参与行政调解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政务大厅、信息化和外事工作;拟订全州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执业资格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州建设系统社团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建设行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和建设系统社团财务活动的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工作。

  (二)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拟订全州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州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指导全州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组织中央、省属在临和州级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负责房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监督;承办中央、省级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对资金计划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

  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房地产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州房屋权属信息系统;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与住宅性能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三)建筑业管理科。拟订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规章;负责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并提出拟解决的措施、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州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与其相关的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监督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以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等企业资质管理;对州外进临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认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负责全州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监督执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全州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的推广;负责全州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对州外进临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开拓建筑市场,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交流、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等事务;编制建设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行业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组织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消化、吸收和转化推广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组织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定级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州政府规章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进度协调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担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州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四)政务服务科。拟订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资质标准、审批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指导监督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日常审批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州级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省住建厅许可事项的初审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州政府政务大厅州住建局窗口工作。参与全州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除外);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负责全州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开工报告(施工许可证)审批、建设进度协调和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全州建设工程质量、工程担保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房屋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工程的认定;参与全州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全州抗震防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旧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拟订全州建筑节能政策、建筑节能规划、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划;负责新建建筑实施节能标准的监督管理;负责既有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编制抗震加固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制定人防工事开发利用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人防工事平战结合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州人防工事安全使用与消防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全州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管理全州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监督、管理人民防空国有资产;负责人民防空财务计划、会计核算、统计及县(市)人防财务监督审计和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预决算,对全州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人民防空有关规费的征收和管理;负责本级人防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的审核和审计;参与经济合同的签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州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编制工程经费计划;参与编制城市人防总体规划和修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执行情况,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开发利用和审批工作;负责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人防地下室易地建设;负责人防工程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负责人防工程的拆除、报废审批。负责拟订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修订城市防空袭预案以及各种保障计划;负责组织防空袭指挥演练、人防专业队伍的组训;监督检查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州人民防空指挥所及指挥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负责防空警报网点建设和调整、拆建的审批及监督检查;负责“三防”装备器材、通信设备和警报装备的计划、购置、配发、保管;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方面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拟订人口疏散方案,建设人口疏散基地,开展人口疏散演练;战时负责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要地防空作战,组织实施灯火管制;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州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学生和城市居民进行人民防空教育,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开展人民防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制品、建设监理、建筑装饰等企业资质管理;对州外进临的施工、监理企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机械的使用管理和施工机械及电梯安装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认定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负责全州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对州外进临的勘察设计咨询企业进行备案管理的职责;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州外进临房地产业企业的备案工作职责;负责建设工程安全开工条件备案职责;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五)城乡建设科。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综合开发、城建执法监察等工作;拟订全州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指导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的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奖的评选报批工作;负责全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企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组织全州镇、乡、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全州村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州重点镇(村)建设;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组织编制村镇建设补助资金计划。

  (六)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制定全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和管理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依法查处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相关的消防违法行为。

  (二)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12个事业单位及其职能

  1.临夏州建设行政执法稽查队。依照国家和省上有关建设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对全州建设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稽查;负责对城乡建设、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造价、建设监理及房地产经营等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查,并会同有关职能科室对以上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负责指导、行使全州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监督各县市执法行为;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管理和执法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负责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具体承办州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的事务。

  负责人姓名:康 博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2676

  传    真:0930-6212676

  2.临夏州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站。抽查、抽测工程质量及材料、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抽查全州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施工质量标准化情况,对施工项目和施工企业开展标准化考评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处理与建设工程质量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建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和诚信档案,对质量行为按照诚信奖励和失信惩戒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参与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管理;开展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钢筋机械连接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负责人姓名:樊 军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323256

  传    真:0930-6323256

  3.临夏州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站。贯彻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抽查工程结构安全;参与全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协调参与全州建筑企业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参与处理与建设工程安全相关的举报和投诉;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工商注册的起重机械产权单位首次出租或者安装前的起重机械登记。

  负责人姓名:马小龙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323256     

  传    真:0930-6323256

  4.临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配套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的动态管理;负责对专家抽取和开标、评标过程的现场监督;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对必须招标的项目进行招标的前期条件审核;负责招投标活动的投诉受理与调查处理。

  负责人姓名:王文俊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2677

  传    真:0930-6212677

  5.临夏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建设定额、计价依据的编制、发布、指导工作,补充我州各类计价依据;负责全州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续期教育等工作;根据国家规定发布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材料指导价格及人工费指导价格;负责办理全州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备案管理工作;对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软件的单位和软件用户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承办省造价总站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马国良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22864     

  传    真:0930-6222864

  6.临夏州物业指导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负责全州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规划,指导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指导各县市开展物业管理工作,为各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做好协调、指导、监督工作;监督指导业主大会、业主委员活动工作;指导监督全州物业管理专项维修基金的归集和使用工作。

  负责人姓名:马志俊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2294     

  传    真:0930-6212294

  7.临夏州城市建设和园林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综合开发、城建执法监察等工作;指导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负责市政公用行业技术标准和市政公用企业资质标准的监督执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全州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州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报批工作;负责全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公用企业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

  负责人姓名:白金峰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8538

  传    真:0930-6218538

  8.临夏州人防信息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全州人民防空指挥所及指挥自动化建设、运营和维护工作;负责定期对本地区人防工程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人防工程档案;负责组织防空袭指挥演练、人防专业队伍的组训;负责人民防空指挥、通信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三防”装备器材、通信设备和警报装备的计划、购置、配发、保管;负责拟订人口疏散方案,建设人口疏散基地,开展人口疏散演练;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识和防护技能;开展人民防空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负责人姓名:刘伟红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25316

  传    真:0930-6225316  

  9.临夏州城乡建设服务指导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制定城市管理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州数字化城管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全州数字化城管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建设工作;负责城建系统信息化建设、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办公自动化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服务;负责对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州长信箱、上级批转的信访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等渠道投诉城市管理问题的研究分析;负责全州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提出解决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统筹协调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认定工作;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的决策部署,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秦其涛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10.临夏州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方针政策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技术工人职业标准化考试活动的监督指导;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及监管;负责建筑市场从业人员从事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姓名:张 琼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4080   

  传    真:0930-6214080

  11.临夏州住房信息中心。作为全州房产信息查核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临夏州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住建部、省、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中房产信息核实及报送工作。

  负责人姓名:卡玉芳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联系电话:0930-6214539 

  传    真:0930-6214539

  12.临夏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临夏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行业发展管理,指导县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负责项目代建社会中介机构的审查、评价、备案、招标管理工作。受州政府委托,履行州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阶段项目法人责任。负责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始组织代建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审批,依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要求和代建项目前期工程地质助察报告深度情况,视必要组织代建项目工程地质勘察。负责会同项目使用单位协调发改、项目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实施代建项目批准投资控制管理,组织代建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和设备采购预算的编制,负责项目代建阶段所需相关费用的编制报批。

  负责组织项目代建阶段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预(决)算编制、工程监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项目代建阶段相关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工作。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前期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负责办理项目代建阶段招投标、开(施)工等行政许可审批,负责代建项目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过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管理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项目代建阶段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报批、拨付,负责组织代建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审工作。负责组织代建项目施工阶段性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消防等专项验收以及项目验收,负责项目代建阶段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负责向项目使用单位移交代建项目资产、资料。负责向州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代建项目进展情况。负责承办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姓名:曹学伟

  办公地址:临夏市青年路2号中心宾馆统办楼5楼

  联系电话:0930-6222305

  传    真:0930-6222305

  

  负  责  人:马国全  党组书记、局长,人防办主任

  办公地址:临夏市富强路人防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12827  传真:0930-621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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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临夏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实行统一身份认证,州政府网站身份认证工作依托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完成。网民注册成功,并通过身份认证后,可在全省政府网站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