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医疗保障局

来源:州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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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五)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六)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职能转变。州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八)与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州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审批管理、“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监督、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二)基金监管规划科。拟定全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拟定全州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各项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三)医药服务管理科。拟定全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对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管。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支付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待遇保障科。拟定全州各项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

  (五)医疗保险中心。负责州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大病保险、生育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比例核定、费用结算、待遇支付及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

  (六)信息中心。承担全州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和智能监管系统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州级数据中心的建设及维护,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管理、系统安全和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州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

  (七)城乡居民医保及医疗救助经办中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和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经办规程的制定调整等工作。

   

  负  责  人:黎鹏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点:临夏市红园广场人力资源大厦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0—62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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